未婚夫/妻簽證入境後申請綠卡的特例

Must Read

一般而言,持未婚夫/妻簽證(K-1)入境後轉換身份(即通常所說的申請綠卡)的基本要求是在入境後90天內與其美國公民申請人結婚。這個看似簡單的流程卻包含許多特例。2011年3月,移民上訴委員會在Matter of Sesay一案中詳細的討論了K-1身份申請綠卡的基本條件以及特例。以下我以問答的形式一一解釋。

一般而言,持未婚夫/妻簽證(K-1)入境後轉換身份(即通常所說的申請綠卡)的基本要求是在入境後90天內與其美國公民申請人結婚。這個看似簡單的流程卻包含許多特例。2011年3月,移民上訴委員會在Matter of Sesay一案中詳細的討論了K-1身份申請綠卡的基本條件以及特例。以下我以問答的形式一一解釋。

問:我持K-1簽證入境,但我沒有和原美國公民申請人結婚,我現在和另一個美國公民結了婚,我可以通過我現在的美國公民配偶申請綠卡嗎?

答:不能。K-1身份申請綠卡的基本要求是與原申請人在入境後90天內結婚。K-1持有人不能通過與其他人的婚姻而申請綠卡。

問:我持K-1簽證入境,我與原申請人在90天內結婚,但沒有申請綠卡,並且目前已經與原申請人離婚,我還能申請綠卡嗎?

答:可以。K-1申請人只要能證明他/她入境後90天內與原美國公民申請人結婚,並且證明婚姻是有效、真實而非僅以移民為目的,他/她即有資格獲得綠卡。即使在申請時婚姻已經結束,這不構成綠卡被拒絕的理由。當然,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綠卡時移民局仍然要求原美國公民配偶的資金支持(I-864表)。就一個已經結束的婚姻而言,這有可能會在申請過程中增加複雜性。

問:我持K-2(未婚夫/妻的子女)簽證入境,我可以通過和美國公民的婚姻申請綠卡嗎?

答:類似於K-1,K-2持有人只能通過K-1持有人與原美國公民申請人的這個婚姻而申請綠卡。即使K-2持有人自己和美國公民結婚,這不能成為其申請綠卡的基礎。

問:我持K-2(未婚夫/妻的子女)簽證入境,我的K-1父/母與原美國公民申請人在90天內結婚,但我尚未遞交綠卡的申請,現在我已經至少21歲了,我還能申請綠卡嗎?

答:可以。類似以上K-1持有人的基本要求,K-2持有人的身份的有效性是基於K-1持有人的婚姻。假如K-1持有人滿足當時K-1簽證中的條件:即入境後90天內與美國公民申請人結婚,並且這是一個有效、真實的婚姻,那麼在婚姻成立的那一天起K-2持有人也就滿足他自身的條件。即使日後K-2持有人已經達到21歲而根據移民法不再被認為是「孩子」,他的目前的年齡並不影響他以K-2身份申請綠卡。當然,類似於K-1申請的要求,K-2申請綠卡時的原公民配偶資金支援仍然是需要的內容之一。

總之,K-1或K-2身份持有人在遞交綠卡申請前必須確切瞭解其本身是否符合條件。假如原婚姻沒有及時發生或已經結束,而申請人卻錯誤的認為他能通過與其他美國公民結婚而獲得綠卡,申請人的綠卡申請不光會被移民局拒絕,而且有可能會被因非法滯留而送入遣送程式。相反,假如一個K-1或K-2持有人目前已經出於種種原因進入了遣送程式,他應該及時向移民律師諮詢以便探討是否存在一個符合當時K-1申請條件的婚姻。假如此婚姻存在或曾經存在過,他有可能以此向移民法官遞交綠卡申請以終止遣送程式。

註:本文不應作為對具體案件的法律意見。

作者:華夏律師
Gibbs Houston Pauw 吉布斯•休斯頓•帕爾移民律師事務所
www.ghp-immigration.com
(206) 708-8743

- Advertisement -spot_img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

- Advertisement -spot_img

Latest News

南下俄勒岡州      夏日主題樂園規劃指南

夏日快將來臨,又是時候計劃出遊旅程,去...
- Advertisement -spot_img

More Articles Like This

- Advertisement -spot_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