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和我太太都持有綠卡。我目前 67 歲,仍在工作並參加了雇主的醫療保險計劃。於我的 66 歲退休年齡前半年,我申請了並獲得紅藍卡。
我太太今年 68 歲但她在美國只居住了半年。她從未在美國工作過。目前她參加了我雇主的家屬醫療保險計劃。請問她現在是否需要申請紅藍卡?
(加州讀者來函)
答:謝謝您的來信。根據您的來信,您目前是 67 歲並仍在工作。您亦已擁有聯邦醫療保險卡 (Medicare 俗稱紅藍卡)。但我們不清楚您是否享有 Part A (醫院保險) 及 Part B (醫療保險) 或只是享有 Part A。假如您只有 Part A,而您的雇主有 20 個或以上的的雇員的話,您可能可以延遲至「特別參加期」才參加 Part B 而無需受罰。以上 「特別參加期」是指您離職後或喪失您的保險後 8 個月,以先達者為準。假如您目前是享有 Part A 和 Part B,即如上述,您可能可以申請取消 Part B 並延遲至以上提及的「特別參加期」才參加從而可以節省 Part B 月費。然而,假如有需要,則可以保留您的公司保險與 Medicare 兩者並用。不管情況怎樣,您都可以保留 Part A,因為對您來說,這是免月費的。我們建議您造訪當地社安局辦公室就您本身的個案查詢。如有需要,您可以要求一位翻譯員協助,這服務是免費的,但您可能需要預約。
至於您太太,雖然她已超過 65 歲,但她需要在美國連續合法居住滿 5 年或以上才符合資格申請 Medicare。當她喪失您公司的家屬醫療保險時但又未居住滿 5 年,她可能需要另外購買醫療保險,例如平價照護法案的醫療保險或私營保險公司提供的醫療保險。但當她合資格申請 Medicare 時,雖然她從未在美國工作過,但她可能可以根據您的社安記錄享有免月費 Part A,但仍需要付 Part B 月費。
問:我的親妹和她的丈夫將會移民美國。他們兩人已年過 70 歲。請問他們是否符合資格申請 Medicare、Medicaid 或平價照護法案的醫療保險? 他們仍然很健康並沒有慢性病。他們可否不購買醫療保險?
(紐約讀者來函)
答:謝謝您的來信。根據目前法例,合法永久居民 (綠卡持有人) 需要連續在美國居住最少 5 年才符合資格申請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俗稱紅藍卡)。至於州醫療補助計劃 (Medicaid 俗稱白卡) ,身份、年齡、居住期、收入和資產都有限制。欲知詳情,請致電當地州醫療輔助辨公室 (State Medical Assistance Office) 查詢,電話為 1-800-541-2831 或 (518) 473-3782。新移民亦可能合資格參加平價照護法案的醫療保險。請致電全國輔助電話 1-800-318-2596 或紐約州 1-855-355-5777 查詢詳情。此外,您的親妹和妹夫亦可以在私營保險公司購買醫療保險。
在「全民醫保」法例下,不管您是否有病都應參加健保。不參加者可能需要付罰金。但經濟有困難人士可申請補助。
假如您仍有疑問,請致電 NAPCA 全國免費國/粵語輔助熱線 1-800-582-4218 或再來信。
註﹕很多 Medicare 受益人都可能符合申請低收入補助 (Low Income Subsidy 簡稱 LIS 或稱 Extra Help) 的資格,而得以享受節省許多藥費以及月費和共付額。欲知詳情或假如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致電以上輔助熱線。
如欲獲得更多有關 Medicare﹐社安福利及其他資料﹐請瀏覽本中心網站 www.napca.org。
(本專欄由 NAPCA 主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