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現年 66 歲,已領取社安退休金但仍在工作。我參加了僱主的集體醫療保險計劃。我有下列兩個問題請教您們。
問:我現年 66 歲,已領取社安退休金但仍在工作。我參加了僱主的集體醫療保險計劃。我有下列兩個問題請教您們。
(1) 我和我先生結婚已滿 45 年。他仍持有有效綠卡但只賺取了 26 個工作季點。由於健康關係,他目前在中國居住亦無意重返美國。他是否合資格申請領取我的社安退休金之 50%?他可否在中國境內提出申請﹖我在那裡可以獲得這方面的資料?
(2) 假如我們可以在中國境內領取我們的社安退休金,我們是否仍需要支付 Medicare Part B 和 Part D 月費﹖我們可否向 Medicare 索償在中國境內的醫療和處方藥物費用?
(馬里蘭州讀者來函)
答:謝謝您的來信,我們得知您現年是 66 歲並已領取您的社安退休金。現我們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1) 根據目前法例,您丈夫持有綠卡,假如他同時是中國公民,由於您已領取社安退休金,他可能可以於他的完全退休年齡 (Full Retirement Age 簡稱 FRA) 時領取您的社安退休金之 50%。這金額是額外的,並不是從您的退休金扣除。他亦可能可以最早於年滿 62 歲時提出申請,但領取的金額會少於 50%。當他申請時,社安局會告訴他應得的金額。至於他能否於中國境內辦理申請手續,則視乎當地或附近的美國領事館可否代辦。我們建議您致電社安局 1-800-772-1213 或造訪當地社安局辦公室代您丈夫查詢詳請。如有需要,您可要求一位翻譯員協助,這服務是免費的。或者瀏覽社安局網址 www.ssa.gov 查閱一般的資料。
順便一提,一個人的 FRA 是根據他/她的出生年份而定,不一定是 65 歲。請參閱下列表格。
出生年份 |
完全退休年齡 |
1937或以前 |
65歲 |
1938 | 65歲零2個月 |
1939 | 65歲零4個月 |
1940 | 65歲零6個月 |
1941 | 65歲零8個月 |
1942 | 65歲零10個月 |
1943至1954 | 66歲 |
1955 | 66歲零2個月 |
1956 | 66歲零4個月 |
1957 | 66歲零6個月 |
1958 | 66歲零8個月 |
1959 | 66歲零10個月 |
1960或以後 | 67 歲 |
註﹕於任何一年 1 月1 日出生的人士應使用前1 年來計算
(2) 您們可以繼續支付 Medicare Part B 和 Part D 月費,但由於 Medicare 不會支付中國境內的醫療費用和處方藥物費用,您們可以考慮退出 Part B 和 Part D。問題是假如他日您們需要重新加入時,您們可能需要付罰金。
註一:讀者如對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醫療補助 (Medicaid)、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SI)、食物券及社安退休福利等有疑問,歡迎來函本中心。地址是:Ask NAPCA 專欄,1511 Third Avenue, Suite 914, Seattle, WA 98101。鑒於我們的服務是完全免費,毋需附回郵信封,但請註明回郵地址,以便回覆。
註二:所有低收入和低資產 Medicare 受益人仍然可以申請低收入補助 (Low Income Subsidy),幫助他們支付 Medicare 處方藥物計劃費用。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 Medicare 處方藥物計劃的人士,若低收入補助獲得批准,並不需要支付罰金。同時擁有 Medicare 和 Medicaid 人士,如有需要,每月可以提出更換他們的處方藥物計劃,但每月只限一次。 假如您有疑問或提出申請時需要協助,請致電 NAPCA 免費華語 (國/粵語) 熱線 1-800-582-4218。
(本專欄由 NAPCA 主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