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有下列問題請教您們。
(1) 我的姊夫現年 65 歲,經已申請領取他的社安退休金並享有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他的太太 (即我姊姊) 將於明年 (2013) 二月滿 65 歲。她沒有 累積足夠 40 個工作季點。她是否必須於 65 時申請 Medicare?她可能不需要 Medicare 因為她目前在台灣居住。當她到達她的完全退休年齡 66 歲時,她可否申請領取她丈夫的社安退休金之 50%?
問﹕我有下列問題請教您們。
(1) 我的姊夫現年 65 歲,經已申請領取他的社安退休金並享有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他的太太 (即我姊姊) 將於明年 (2013) 二月滿 65 歲。她沒有 累積足夠 40 個工作季點。她是否必須於 65 時申請 Medicare?她可能不需要 Medicare 因為她目前在台灣居住。當她到達她的完全退休年齡 66 歲時,她可否申請領取她丈夫的社安退休金之 50%?
(2) 我現年 58 歲,生於1954 年並已累積足夠 40 個工作季點。但目前我沒有工作。我的丈夫今年 65 歲。他於 63 歲時已提早申請領取他的社安退休金。請問當我年滿 62 歲時,我可否根據我丈夫的社安記錄先領取他的部份社安退休金而等到 66 歲時才領取我本身的社安退休金?
(加州讀者來函)
答﹕謝謝您的來信,現我們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1) 根據您的來信,您的姊夫目前正在領取他的社安退休金並享有 Medicare (聯邦醫療保險)。您姊姊則沒有累積足夠 40 個工作季點。她明年 2 月將滿 65 歲但她不需要 Medicare 因為她目前在台灣居住。根據目前法例,美國公民或已在美國合法連續居住滿 5 年的永久居民 (綠卡持有人) 都應在「首次參加期」 (Initial Enrollment Period) 內參加 Medicare 避免因延遲參加而受罰。上述 「首次參加期」是指您 65 歲前 3 個月至 65 歲後 3 個月 (一共 7 個月)。假如您姊姊於年滿 65 歲時合資格參加 Medicare 而又沒有參加,他日當她需要參加時,可能需要付罰金。然而假如您姊姊於 65 歲時仍未符合資格參加 Medicare,她可以延遲至合資格時才參加則不會受罰。
至於她能否於 66 歲時 (我們相信這是她的完全退休年齡) 申請領取她的丈夫的社安退休金之 50%,視乎她的身份 (美國公民或是綠卡持有人) 而定,假如是綠卡持有人,那麼她是否台灣公民?她在美國的居住期及在居住期間是否與您維持婚姻關係?由於各人情況有別,我們建議您的姊夫造訪當地社安局辦公室就您姊姊的個案查詢。如有需要,他可以要求一位翻譯員協助,這服務是免費的。
(2) 您先生今年 65 歲但他於 63 歲時已提早領取他的社安退休金。假如您們結婚滿 1 年或以上,您可能可以於您年滿 62 歲時申請領取他的部份社安退休金即配偶退休金。然而,由於您亦合資格領取您本身的減額社安退休金,假如您合資格領取的配偶退休金,而金額比您本身的退休金金額為高,社安局會把您本身的退休金金額加至較高的一份。所領取的金額是永久性的。您不可以先領取配偶退休金而在 66 歲時領取您的全額退休金。
註一﹕讀者如對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醫療補助 (Medicaid)、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SI)、食物券及社安退休福利等有疑問,歡迎來函本中心。地址是:Ask NAPCA 專欄,1511 Third Avenue, Suite 914, Seattle, WA 98101。鑒於我們的服務是完全免費,毋需附回郵信封,但請註明回郵地址,以便回覆。
註二: 所有低收入和低資產 Medicare 受益人仍然可以申請低收入補助 (Low Income Subsidy), 幫助他們支付 Medicare 處方藥物計劃費用。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 Medicare 處方藥物計劃的人士,若低收入補助獲得批准,並不需要支付罰金。同時擁有 Medicare 和 Medicaid 人士,如有需要,每月可以提出更換他們的處方藥物計劃,但每月只限一次。 假如您有疑問或提出申請時需要協助,請致電 NAPCA 免費華語 (國/粵語) 熱線 1-800-582-4218。
(本專欄由 NAPCA 主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