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今年 48 歲。我丈夫於 2011 年 9 月 64 歲時去世。我們於 2010 年 1 月在中國結婚。我於 2012 年 7月來到美國並於同年 8 月申請社安卡。我沒有工作,我們亦沒有孩子。請問我何時可以申請遺屬福利以及其它福利﹖(加州讀者來函)
問﹕我今年 48 歲。我丈夫於 2011 年 9 月 64 歲時去世。我們於 2010 年 1 月在中國結婚。我於 2012 年 7月來到美國並於同年 8 月申請社安卡。我沒有工作,我們亦沒有孩子。請問我何時可以申請遺屬福利以及其它福利﹖(加州讀者來函)
答﹕謝謝您的來函。根據您的來信,您今年 48 歲。您於 2012 年 7 月進入美國並於同年 8 月申請社安卡。您和您丈夫於 2010 年 1 月在中國結婚。很不幸,您丈夫於 2011 年 9 月 64 歲時去世。我們相信您目前持有綠卡。即是說您是美國合法永久居民。我們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由於您目前只是 48 歲亦沒有合資格的子女需要照顧。根據目前法例,您可能需要等到您的完全退休年齡 (Full Retirement Age 簡稱 FRA) 時才可以以寡婦身份領取 100% 遺屬福利。您可能可以提早於年滿 60 歲時提出申請,但領取的是減額福利金。假如您是傷殘人士,您可能可以於 50 歲領取全額遺屬福利金。
您可致電社安局 1-800-772-1213 查詢您合資格領取的確實金額。或造訪當地社安局辦公室就您本身的個案查詢。如有需要,您可以要求一位翻譯員協助,這服務是免費的。
由於您目前只是 48 歲,亦不是傷殘人士,您仍未合資格申請一般聯邦政府或州政府福利。我們建議您造訪當地移民輔助機構或老人中心查詢您是否合資格申請食物券 (現稱營養補充援助計劃 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簡稱 SNAP) 或您可以負擔的醫療保險。
最後我們想指出,一個人的 FRA 是根據他/她的出生年份而定。由於您今年 48 歲,您的出生年份應是 1964 或 1965 視乎您的出身月份而定。但不管那一年,您的 FRA 是 67 歲。
問﹕我丈夫今年 70 歲,有多種嚴重疾病。他於 2012 年年初有中風。他目前領取的社安退休金每月大概有 $1,500。我現時 60 歲。假如他有不測,我可以領多少他的退休金,100% 還是 50%?(加州讀者來函)
答﹕謝謝您的來信,我們明白您的處境。我們相信您沒有足夠工作季點 (Working Credits),因此您不符合資格申請您本身的社安退休福利。現我們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1) 當您到達您的完全退休年齡 (Full Retirement Age 簡稱 FRA) 時,假如您們結婚已滿 1 年或以上而您丈夫仍然健在,您可能可以根據他的社安記錄領取他的社安退休金之 50% 作為您的配偶退休福利。這金額是額外的,並不是從他的退休金扣除。您亦可以最早於年滿 62 歲時提出申請,但領取的金額會少於 50%。當您申請時,社安局會告訴您應得的金額。
(2) 假如您的丈夫不幸去世,而您們結婚已滿 9 個月或以上,您可能可以於您的 FRA 以寡婦身份申請遺屬福利,領取您丈夫的全額社安退休金。假如您符合資格,您亦可能可以最早於 60 歲提出申請,但領取的金額會少於 100%。當您申請時,社安局會告訴您應得的金額。
一個人的完全退休年齡是根據他/她的出生年份而定。由於您今年 60 歲,您的出生年份應是 1952 或 1953 視乎您的出生月份而定。但不管是那個年份,您的 FRA 是 66 歲。
註一﹕讀者如對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醫療補助 (Medicaid)、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SI)、營養補充援助計劃 (以前稱為食物券) 及社安退休福利等有疑問,歡迎來函本中心。地址是﹕Ask NAPCA 專欄,1511 Third Avenue, Suite 914, Seattle, WA 98101。鑒於我們的服務是完全免費,毋需附回郵信封,但請註明回郵地址,以便回覆。
註二: 所有低收入和低資產 Medicare 受益人仍然可以申請低收入補助 (Low Income Subsidy), 幫助他們支付 Medicare 處方藥物計劃費用。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 Medicare 處方藥物計劃的人士,若低收入補助獲得批准,並不需要支付罰金。同時擁有 Medicare 和 Medicaid 人士,如有需要,每月可以提出更換他們的處方藥物計劃,但每月只限一次。 假如您有疑問或提出申請時需要協助,請致電 NAPCA 免費華語 (國/粵語) 熱線 1-800-582-4218。
(本專欄由 NAPCA 主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