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爾斯縣(Pierce County)議員丹.羅奇(Dan Roach)提出了一項法令,禁止無證使用無人駕駛飛機執法。鑑於今年上旬西雅圖市警方建議使用無人機執法,法令在法律委員會公聽會時,關於保障個人隱私有極大迴響,引致該法在華盛頓州立法機關停滯不前。
皮爾斯縣(Pierce County)議員丹.羅奇(Dan Roach)提出了一項法令,禁止無證使用無人駕駛飛機執法。鑑於今年上旬西雅圖市警方建議使用無人機執法,法令在法律委員會公聽會時,關於保障個人隱私有極大迴響,引致該法在華盛頓州立法機關停滯不前。
羅奇6月1 日說:「如果我們現在不採取行動,把一些常規法令訂定到位以保障私隱,一旦聯邦開放天空才「一籃子」推出法令,將很難滿足大眾的期望。」
聯邦航空局在2015年時,將開放全國無人駕駛機領空航權。羅奇評論道:「當這種情況發生時極具震撼性」。
使用執法無人機已經變成一個高度敏感的話題。全國某些地方政府已經實施了類似法令,禁止無證使用無人機,而警察機構也在進行一些技術測試。
西雅圖警方利用聯邦撥款,已購買兩架無人機。在2013年年初,輿論大感嘩然,稱此舉是執法部門和市長辦公室迫使大眾對侵犯隱私問題就範。
華盛頓州無人駕駛飛機開發商艾利茂(Aerovel)公司並沒參與是次執法無人機競標,創始人泰德麥克吉爾博士表示:「無人駕駛飛機安上一個攝像頭,比起任何一台飛機裝上攝像鏡頭沒有什麼不同,在一般的情況下,只會攝出非常狹窄的視野。」
羅奇說,皮爾斯縣警長辦公室從沒徵詢他關於無人機計劃的意見。他推想無人機在短短幾年內會大行其道,充斥整個天空。他認為現時應首先採取立法,制定條例規範這些小玩意防止它們危及大眾財產或生命。
「每處政府都會說要尋找節省納稅人金錢的方法,使用無人機執法便是其中一項便宜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