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有下列問題想請教您們。
(1) 我先生現年 64 歲而我是 60 歲。我們兩人均已累積超過 40 個工作季點。當我先生年到達他的完全退休年齡 (66 歲) 時,我將會是 62 歲。我可否在那時領取他的社安退休金之 50%。假如可以,當我到達我的完全退休年齡時,我可否改領我本身全額退休福利?此外,假如我可以於 62 歲領取我的
「配偶退休福利」,我可否同時享有免月費 Medicare Part A (醫院保險)?
(2) 假如我先生於 65 歲時申請 Medicare 但於他的完全退休年齡時才申請退休,我是否也符合申請 Medicare Part A 的資格?
(3) 在什麼情況下我可以得到最佳利益? (加州讀者來函)
答:根據您的來信,您今年 60 歲而您先生 64 歲。現據我們所知,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1) 根據目前法例,假如您們結婚滿 1 年或以上而您先生已在領取他的社安退休金或於他的完全退休年齡 (FRA) 時申請延遲退休,您可能可以於您的 FRA 領取他於他的 FRA 合資格領取的退休金之 50%。但假如您符合資格,您可能可以最早於 62 歲提出申請,您領取的金額會少於 50%。當您申請時,社安局會告訴您應得的確實金額。 然而,由於您亦合資格領取您本身的社安退休金,申請的時候,社安局會先計算您本身的退休金,假如該金額是少於您合資格領取您的「配偶退休福利」,社安局會把您本身的退休金加至較高金額的一份,但兩者不可兼得。當您到達您的 FRA 時,您亦不可以改領您本身的全額退休金。即使您提早於 62 歲時申請領取社安退休金,您不會即時獲得Medicare
(聯邦醫療保險)。除非您是傷殘人士,您需要滿 65 歲時才符合資格申請。由於您本身已擁有 40 個或以上工作季點,您可以根據您本身的社安記錄享受免月費 Medicare Part A (醫院保險) 但仍需要付 Part B (醫療保險) 月費。但假如您提早領取您的社安退休福利,當您接近 65 歲時,您會自動收到您的 Medicare 卡,無需親自申請。一般來說,您的 Part B 月費會從您每月的退休金中扣除。
假如您仍有問題,歡迎您致電 NAPCA 全國免費國/粵語輔助熱線 1-800-582-4218 或再來信查詢。
(2) 假如您先生於 65 歲申請 Medicare 並於他的 FRA 時申請退休,即如上述,除非您是傷殘人士,您需要滿 65 歲才符合資格申請 Medicare 包括免月費 Part A。如欲獲得更多資料,您可致電上述本中心免費熱線或再來函。
(3) 根據上述情況,什麼是最佳時候申請您的退休福利視乎您本身的需要而定。
如欲獲得更多有關 Medicare,社安福利及其他資料,請瀏覽本中心網站 www.napca.org。
註一:讀者對醫療保險 (Medicare),醫療補助 (Medicaid),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 (SSI),營養補充援助計劃 (以前稱為食物券) 及社安退休福利等有疑問,歡迎來函本中心。地址:Ask NAPCA 專欄,1511 Third Avenue, Suite 914, Seattle, WA 98101。鑒於我們的服務是完全免費,無需附回郵信封,但請註明回郵地址,以便回覆。
註二:所有低收入和低資產 Medicare 受益人仍然可以申請低收入補助 (Low Income Subsidy),幫助他們支付 Medicare 處方藥物計劃費用。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 Medicare 處方藥物計劃的人士,若低收入補助獲得批准,並不需要付罰金。同時擁有Medicare和Medicaid人士,如有需要,每月可以提出更換他們的處方藥物計劃,但每月只限一次。假如您有疑問或提出申請時需要幫助,請致電 NAPCA免費國/粵語熱線 1-800-582-4218。(本專欄由 NAPCA主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