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生於 1950 年,今年 12 月將滿 65歲。我已於 62 歲時申請提早退休。 我丈夫生於 1952 年,他目前仍在工作。我現時的醫療保險由丈夫雇主的集體醫療保險計劃承保。我有下列有關 Medicare Part A、B 和 D 請教您們。
(1) 假如我於 65 歲後仍然可以由丈夫雇主的醫療集體保險承保,我是否需要參加 Part B 和 Part D?
(2) 假如我只有 Medicare,當我需要留醫時,Medicare 是否支付 80% 醫院費用,而我則付 20%?
(德州讀者來函)
答:謝謝您的來信。根據您的來信,您生於 1950 年,今年 12 月將滿 65 歲。您已於 62 歲時申請提早退休。您丈夫生於 1952 年,目前他仍在工作。現時您的醫療保險由丈夫雇主的集體醫療保險計劃承保。現我們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1) 假如當您年滿 65 歲時,您丈夫仍在工作而您仍然由他雇主的集體醫療保險承保,同時他的公司擁有 20 個或以上雇員,您可以延遲至「特別參加期」(Special Enrollment Period) 才參加 Medicare Part B (醫療保險) 而無需受罰。以上「特別參加期」是指當您丈夫離職後或喪失他的保險後 8 個月,以先達者為準。在此情況下,您應通知社安局。然而,由於您已提早退休,當您接近 65 歲時,您會自動收到您的 Medicare 卡,無需親自申請。您可以要求社安局從您的 Medicare 卡上刪除 Part B,只保留 Part A (醫院保險),因為對您來說, Part A 是免月費的。
假如您丈夫的公司的雇員少過 20 人,您便需要參加 Medicare (Part A 和 Part B),因為在此情況下您丈夫的醫療保險是次要保險 (Secondary Payer) 而 Medicare 是首要保險 (Primary Payer)。Medicare 需要先付您的醫療費用。假如您不參加 Medicare,您便沒有保險。在此情況下,您只需要保留您的已包括 Part A 和 Part B Medicare 卡。Part A 應是免月費而 Part B 的月費通常是從您每月的社安退休金扣除。
我們建議您請您丈夫查詢他雇主的集體醫療保險是否需要您於滿 65 歲時參加 Medicare,您便可以決定怎樣做。
至於 Part D (處方藥物保險),假如您丈夫雇主的保險計劃藥物承保範圍等於或比 Part D 更好 (英文術語是 Creditable),您可能可以延遲參加 Part D 但您應於您丈夫離職後或喪失他的保險後 2 個月內參加 Part D,以先達者為準,避免支付罰金。NAPCA 設有全國免費國/粵語輔助熱線 1-800-582-4218 協助合資格長者申請 Part D 和 Part D 低收入補助 (Low Income Subsidy 簡稱 LIS 亦稱 Extra Help) 並回答一般有關 Part D 的問題。 假如您對 Part D 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致電以上輔助熱線,我們的職員會很樂意提供協助。
(2) 我們想解釋您信中提及的 80% 費用和 20% 差額是和 Part A 住院費用無關。有關 Part A,根據目前法例,每一權益期限 (Benefit Period) 您需付自付額 (Deductible) $1,260。至於 Part B 年自付額是 $147, 此外每一次看病,Medicare 會付經 Medicare 核準的費用之 80% 而您則需付 20%。
假如您仍有疑問,請致電 NAPCA 全國免費國/粵語輔助熱線 1-800-582-4218 或再來信。
註一﹕讀者對醫療保險 (Medicare)﹐醫療補助 (Medicaid)﹐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 (SSI)﹐營養補充援助計劃 (以前稱為食物券) 及社安退休福利等有疑問﹐歡迎來函本中心。地址是﹕Ask NAPCA 專欄﹐1511 Third Avenue, Suite 914, Seattle, WA 98101。鑒於我們的服務是完全免費﹐無需附回郵信封﹐但請註明回郵地址﹐以便回覆。
註二﹕很多 Medicare 受益人都可能符合申請低收入補助 (Low Income Subsidy 簡稱 LIS 或稱 Extra Help) 的資格,而得以享受節省許多藥費以及月費和共付額。欲知詳情或假如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致電以上輔助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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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 NAPCA 主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