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報道,從2002年前,華盛頓州有超過3000名囚犯被錯誤地提前釋放,原因歸咎於州立懲教中心的行政錯誤。
週二(22日),華州州長英斯利召開新聞發佈會,稱他不得不立刻下命令,修正這個長期以來的大問題。官方表示,2002年七月,州立最高法庭下達新規定,要求懲教中心在監獄實行「表現良好時間制」的信用制度,根據囚犯的表現調整服刑期。然而,該項目最終導致許多囚犯掙得了太多的「表現良好時間」,刑期出現嚴重不調。
一項分析顯示,有3200名違法者被提前釋放,提前時間中位數為49天。根據之前最高法庭的規定,這些人當中的大部分並不需要再回到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