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 陸雨陽)從週二起(3月7日),華盛頓州巡邏交警將嚴查車距過近問題。
因為車距過近而引發追尾的事故數不勝數。去年, 華州近一萬起交通事故都是由於車距過近所引發的。問題所在很簡單,當前後車輛距離太近時,前方車輛突然剎車,後方車輛沒有足夠的時間和車距做出反應導致追尾。
華州巡警隊在去年就攔截了近兩萬四千名涉嫌車距過近的駕駛員。雖然一般情況下被巡警攔截住的罰款為136美元,但如果因為車距過近而引發了追尾事故,那麼罰款將上升為187美元。
這裡,一些司機也許想問,車距多近才算是過近呢?
華州巡警崔西·范克里夫(Chase Vancleave)說:「交通法並沒有對此作出明確的規定。華州法律只明令駕駛員要與前方車輛保持合理穩當的距離,這個距離可以因為很多周邊因素所改變,比如自然天氣和交通條件。」巡警還提醒各位司機:正常情況下,高速公路上兩輛車之間的距離以六輛轎車長度為宜。但在雨雪天氣,則務必要拉大車間距離以防路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