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劉健)西雅圖運輸部為了確保沿街停車能最有效地利用西雅圖市中心和鄰里商業區的路邊空間,在市中心區域設立了超過10,400個計費停車位。然而據民眾反映,大部分停車位限制的2小時停放時間並不足以滿足使用需求。常常會在市中心的咖啡店閱讀逗留超過兩個小時的市民戴夫·布魯爾(Dave Brewer)對此表示疑問,在車輛已停放超過限制時間的情況下,究竟要如何繼續停車繳費,才能符合城市的停車限制規定。
西雅圖警方發言人派特裡(Patrick Michaud)表示,在車輛停放超過停車限制時間以後,駕駛出原停車位並折返停放於同街區兩旁的停車區域,是不符合目前市政停放規則的。換句話說,在超出停放限制時間後,你不能將車輛停放在同一城市代碼的停車區域內。
事實上,停車執法人員目前仍使用比較原始的追蹤監管手法,他們會用粉筆標記其輪胎,並在限制時間後檢查粉筆印記是否仍然存在。如果在超過限制時間後仍有標記,那麼他們將會開出超過44美元的罰單。此外,如果發現超過時間後車輛仍在統一街區停放,執法人員也將會給予其違規停放的罰單。
派特裡表示,如果需要在同一區域繼續停車,可以開駛車輛並停放置另一個區域(不同城市代碼)一段時間後,再折返回原區域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