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譯:Dawn)西雅圖正在考慮提出另一個槍支管制條例。雖然目前還沒有通過,但前華州檢察長羅伯·麥肯納(Rob McKenna)表示有一件事是肯定的。「看起來西雅圖正在再一次走向訴訟流程,而這或許是一個相當安全的賭注。」麥肯納告訴KTTH電台的傑森·蘭茨(Jason Rantz)。
議會正在考慮西雅圖市長珍妮·德肯(Jenny Durkan)提出的新槍支管制規定。簡而言之,這條規定就是需要槍支持有者安全地存放武器。如果在槍支丟失或被盜後,沒有上報則會受到處罰,如果槍支被用於犯罪,還會有額外的處罰。麥肯納表示,如果這個最新的槍支管控措施得以通過,很可能會出現一系列的爭議。
華州最常引用的一項優先條例是RCW 9.41.290,其表明了地方管轄權包括市和縣,不能擬議比華州更嚴格的槍支管制法律。幾年前西雅圖市曾試圖實行在公園內禁止槍支時就遇到了這個問題,並最終在法庭上被否決。
麥肯納說:「所以現在的問題是這種存放槍支的規定是否應有優先權?我目前無從回答,這需要更多的研究,而且我認為檢察官辦公室已經在進行分析研究了。」
目前已經有華州法律允許法院或監獄禁止槍支,這將會在法庭上引起辯論。
如果安全存放槍支的規定得以通過,那麼該如何執行這條法規?如何確認槍支是被安全存放的?麥肯納表示,大多數的執法可能是事後執法,這意味著,一旦有丟失或被盜槍支在犯罪中使用後被發現,那麼槍支的所有者將面臨處罰。
麥肯納說:「你不可能做到挨家挨戶檢查。難道執法者要站在每家每戶門口一一詢問『你有槍支嗎?』和『你能告訴我們你是否按照法規存放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