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本國F-1學生簽證的留學生,您必須遵守美國的法律。除了遵守州市法律,還需遵守聯邦法律(如移民法)。違反州市法律可引發移民法律,容易導致外國學生被驅逐出境。通常情況下,學生們不知道或低估了違規行為所受懲罰的嚴重程度,總是導致很多令人遺憾的後果。
州市法律與聯邦法律(移民法)同時一起運作。 當學生違反州立或市立法律時,學生可以聘請本地律師來處理刑事指控; 通過支付罰款,緩刑, 或甚至監禁時間來有效解決州市懲罰。 然而,聯邦法律(移民法)可以同時運作,聯邦法律的懲罰是額外懲罰,這將導致撤銷學生簽證甚至驅逐出境。
根據聯邦法律,在學生被逮捕並由州立或市立檢察官提出指控時後,他將面臨兩個不同的聯邦機構: 1.學生祖國的美國領事館,以及 2。國土安全部當地辦事處。 即使學生根據州市法律支付了他們的懲罰,也會額外受到聯邦機構的懲罰。
1.學生祖國的美國領事館: 當一名學生被逮捕並提出指控時,當地州立或市立檢察官可以通知發給該學生F-1簽證住學生祖國的美國領事館,該美國領事館有總權撤銷該學生的F-1簽證。
2.國土安全部當地辦事處: 取決於州立或市立檢察官指控和定罪種類,國土安全部有權扣留及驅逐學生出境。
學生經常在移民法遇到困難最常見議案是 DUI(在影響下駕駛),美國領事館可立即撤銷學生F-1簽證;家庭暴力案件中違反任何無接觸令亦可以引發學生被驅逐出境; 一些販毒罪 亦可導致驅逐出境。
更糟糕的是,來自不同國家學生及其家人在處理美國司法制度時可能會有錯誤觀念,這種錯誤觀念觸發他們對任何具有無關防禦案件中提出議論,潰亂在法庭上以無關抗辯和理由爭論相關事宜,最終會浪費學生和律師剩下的寶貴光陰。
當一個人違反任何法律時,倚錯誤觀念提出議論是絕對毫無用處的; 最常見通俗潰亂議論可包括: 「我國法律運作方式不像美國」,「我對此國陌生,所以我不了解此地法律」 ,甚至 「我是一名成績優秀的學生,教授們多年前為我提供推薦, 因此不是一真正罪人」; 這些都是錯劣和不專業的法律論據,更不用說讓任何有正確思想的律師在法官面前將這些潰亂論據作為有效防禦議論。這些潰亂論據是對美國司法制度極大的侮辱,因為法院關心的是現在和將來,以及罪人如何糾正錯誤行為,以便今後不會有人屢次受到傷害; 法院不會給學生過去及犯罪前多年擁有輝煌憑據作出太大考慮。
你還記得你在童年時,你留在最好朋友家裡過夜, 懂得視察並遵守朋友家庭習俗嗎?例如你朋友和家人去某餐館外用餐,你會跟著他們一起在那餐館處用餐; 同樣地說,當朋友家人在晚上十時關掉燈睡覺,你亦會視察並跟隨在十時睡覺。視察並遵守這國家規矩是絕對重要,成為守法人是一首要常識。如果不能做出如此明智視察,你可讓自己前往常春藤聯盟大學夢想睡覺!
作者簡介:
羅君愷律師十五歲自香港到愛爾蘭及美國留學,先後獲得四所美國知名大學的學位,其中包括西雅圖大學法律博士及華盛頓大學高級稅務法律學位,曾任國土安全部及郡縣檢查官。身為美國華人的羅律師,親身感受過申請移民手續時所面對的種種困難和障礙,他通曉移民各種不同的挫折和處境,因此致力於協助華人辦理移民手續。如有任何關於移民法例的問題,請致電 (425) 448-1230 與羅律師聯絡和相討,或到網址 www.bettercallkwan.com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