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譯:Tracy Wang)美國全國步槍協會(The 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NRA)、基地於貝爾維尤的第二修正案基金會(Second Amendment Foundation)和兩名西雅圖居民起訴西雅圖日前通過的槍支安全儲存條例。
這個月初,西雅圖市議會通過了槍支安全儲存條例。西雅圖市長詹妮·德肯(Jenny Durkan)也已於7月18日簽署通過此條法令,法令預計於簽署180天後生效。此條法令的頒發時間正是全美對於槍支安全存放和群眾槍擊事件高度警惕的時刻。
此條法令表示,未將槍支妥善鎖好的槍支所有者可被罰高達500美金的罰款。在槍支所有者有理由知道的情況下,未成年人、危險人物或者受禁止人士獲得槍支可被罰高至1,000美金的罰款,但如果這些人獲得槍支後使用槍支進行犯罪、傷害或殺害他人(包括他們自己),槍支所有者可能面臨高達10,000美元的罰款。
7月20日(週五)於金縣高等法院的訴訟案件表示槍支安全儲存條例違反了華盛頓州法,因州法禁止城市監管槍支。
第二修正案基金會的創始人艾倫·戈特利布(Alan Gottlieb)表示,「西雅圖不行為了一個政治聲明而頒發一個違反華州原有法令的條例」。
德肯和西雅圖警察局長卡曼·貝斯特(Carmen Best)被指明為此訴訟案件的被告人。
「如果他們認為我們已被威脅到了,那他們就錯了。我將繼續為我們孩子的安全奮鬥下去」,德肯於一條推文中表示。
此次頒發的槍支安全儲存條例已不是西雅圖第一次嘗試控管槍支了。
2010年,西雅圖頒發一條禁令,禁止槍支出現在西雅圖公園內。美國全國步槍協會和第二修正案基金會起訴城市,而那條禁令最終被判無效。
但於2017年8月,華盛頓州最高法院通過西雅圖於2015年頒發的,針對槍支的稅收。
此次對於槍支條例的訴訟案件也是在各方的料想之中。非盈利槍枝管制組織「城鎮槍械安全」(Everytown for Gun Safety)和Orrick LLP法律事務所都表示願意免費代表西雅圖,提供協助。
城市檢察官皮特·霍姆斯(Pete Holmes)表示,「西雅圖市長和市議會通過此條法令是為了保證孩童無法獲得槍支,如果美國全國步槍協會和第二修正案基金會願意成為打擊負責任的槍支所有權的一方,那便是他們的選擇」。
兩名西雅圖的居民是這起訴訟案件的原告,他們表示害怕家庭的入侵使他們不希望將他們的槍支上鎖。
原告的律師史蒂夫·福格(Steven Fogg)表示此條法令因越權而觸犯了法律。他預計在三至四個月內判決就會下來,而他們將會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