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因地處洞庭湖以北而得名。但自秦漢以降,湖北行政區域的建置變化極其複雜,期間從未形成過大致類似今天的格局,因此不像其他省份那樣歷史悠久。
湖北名稱最早出現在什麼時間呢?據欽定《大清一統志》載:宋建隆三年(962)平高季興,(開寶)八年滅南唐,置湖北及荊西路,元豐中改荊湖北路。①按上述說法,湖北名稱最早出現在北宋開寶八年(975)。
在現存的史志中,都說從宋代開始設立荊湖北路(簡稱湖北路),是宋初全國十五路之一。②例如,《元豐九域志》載:荊湖路,咸平二年(999)分南北路。康熙《湖廣通志》載:(湖廣)太平興國分江南、淮南,咸平時分荊湖南北路,北治江陵,南治潭州。由此可見,湖北名稱在北宋咸平二年被官方正式確認。
府以上的行政機構,在元朝時叫「行中書省」,這個名稱還可以上溯到魏晉時期的「尚書省」和「中書省」。湖北省在元代時隸屬湖廣行省。明朝在洪武九年(1376)以前沿襲元朝的行省制度,洪武九年廢行省,創立十二個「承宣佈政使司」。湖北在明代仍屬湖廣布政司。
湖北正式成為省名是在清朝,那麼具體最早是什麼時候呢?按「湖北方志網」等一些現在通行的說法是:清康熙三年(1664),分設湖廣左右布政使,六年(1667)左司改為湖北省,是為湖北建省之始,省名沿用至今。以上說法主要依據《清史稿》:明年(康熙三年),湖廣分省……六年……湖廣左布政使為湖北布政使,右布政使為湖南布政使。③另據康熙《湖廣通志》:康熙三年,湖南北分設布政使,北仍治武昌,轄八府;南治長沙,轄七府二州。《大清一統志》亦載:本朝康熙三年,分置湖北省。
前述結論眾口一詞,似乎確鑿無疑;但若綜合其他清代史料看,上述記載仍有值得商榷之處。在清代文獻中,在康熙六年之後的許多場合,湖北仍稱湖廣。例如,《清實錄》清聖祖實錄載:康熙七年,正月戊申(日),升湖廣巡撫劉兆麟為四川總督;康熙九年,六月壬庚(日),以原任湖廣右布政使劉楗為江西布政使司布政使;等等。《清實錄》的記載,直到康熙十五年(1676)才有:七月丙戌(日),升江南安徽按察使丁思孔為湖北布政使司布政使;到康熙二十六年(1687)始記載有:大學士等奏……酌裁總督員缺,唯設江南江北一總督……湖南湖北一總督……。④可見,直到此時湖北才正式成為獨立的省級行政區。
綜上,筆者認為:湖北名稱的出現,最早大約是在北宋開寶八年(975),確鑿可信的時間在咸平二年(999);而湖北直接以省名出現,最早約在清康熙三年至康熙二十六年(1664~1687)之間。
注①:出自《大清一統志》續編卷257,湖北省,建制沿革條。《一統志》在此處有兩個錯誤。一是,宋太祖趙匡胤在北宋統一戰爭中,平定荊南(南平國)的時間是建隆四年(963),而不是建隆三年;詳見《宋史》卷85,志第38,地理1,四京;元刊《宋史全文》卷1,宋太祖1,亦載。二是,荊湖路分為南北路的時間,最早在咸平二年,而不是元豐中期,這中間晚了八十年左右;具體見正文中所引用《九域志》和《湖北通志》。
此處另有三點需加說明。一是,荊湖北路的「路」,在唐朝稱「道」,相當於秦漢時的「郡」,類似今天的省級行政區域。二是,北宋元豐全國二十三路之荊湖北路,當時下轄1府、11州、47縣,包括今天的湖北、湖南各一部分地區。三是,《一統志》此處的記載來源於什麼史料,不明待考。
②據《宋史》卷85,志第38,地理1:至道三年(997),分天下為十五路,天聖析為十八路,元豐又析為二十三,曰京東東、西,曰河北東、西,曰永興、曰秦鳳,曰河東,曰淮南東、西,曰兩浙,曰江南東、西,曰荊湖南、北,曰成都、梓、利、夔,曰福建,曰廣南東、西。
③出自《清史稿》卷116,志91,職官3,外官。另:按清代官制,省級行政長官的大小順序一般為總督、巡撫、學政、布政使、按察使、道員。其具體設置和職權範圍在不同時期略有變化,筆者注。
④《清實錄》又名《大清歷朝實錄》,系清代歷朝的官修編年體史料彙編,凡4484卷。它的成書過程要比《清史稿》早很多,雖然後來有過篡改,但是在記錄清代早期行政區域建置和官職設置方面,《實錄》比《稿》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