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Zita)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的法案在週二於州參議院通過,它將禁止商店供應一次性塑料袋,商店可在2020年用完存貨,並需按每個塑膠袋收取8美分費用。立法者以31比14贊成這項措施,並將其送往州議院審議。
科文頓區參議員莫娜達斯(Mona Das)表示,該法案是對環境中塑料袋積聚的回應,她稱之為令人恐懼。 「一些塑料材料是可回收的,但我們沒有回收薄塑料袋的基礎設施,」達斯說。
一些共和黨人對該措施持懷疑態度,稱這會削弱消費者的選擇。
「這是一種社會主義方法,」參議員道格埃里克森(Doug Ericksen)說。 「像這樣的小事情是我們試圖對經濟進行微觀管理的指標。」
參議院的通過標誌著全州範圍內旨在限制塑膠袋法規的高標誌。 立法者早在2013年就提出禁令,同年對一次性塑膠袋徵稅,但共和黨當時控制的立法委員會都沒有提出選票。
該措施的共同支持者,參議員魯文凱雷(Reuven Carlyle)在早些時候投票後表示,他認為該提案的機會比往年更好,隨著立法機構的支持越來越多,污染和環境問題得到更廣泛的重視。十位立法者在今年的提案中加入了他們的名字,而2013年只有兩位,凱雷補充說,環保組織已將此問題作為今年的重中之重。
除了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外,該法案還要求再生紙袋至少含有40%的再生材料。
商店內使用的一些一次性塑料袋將免於禁令,包括水果,蔬菜,散裝食品和肉類的袋子。可堆肥的塑料袋將包含在禁令中,但店內可堆肥塑料袋將被允許用於相同的豁免目的。如果該措施通過,企業將有一年的時間用完他們現有的一次性塑料袋供應,否則將面臨250美元的違規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