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和生存信託都可以讓您(立囑人)合法地表明資產在去世後如何分配。儘管它們聽起來很相似,但每種都有其獨特優點。了解異同可以使您更好進行遺產規劃。簡而言之,遺囑僅有效應用於立囑人去世後分配財產,而生存信託則應用於立囑人去世前和後管理併分配資產有關.
遺囑是在立囑人去世後生效的書面文件,其內容指示如何將資產進行分配。遺囑終會代表去世後的立囑人分配資產提供明確方向。遺囑僅在立囑人去世後才生效;換句話說,立囑人在其一生中可以完全控制財產和資產;但是遺囑不會為立囑人和遺囑受益人在整個存續期間提供任何資產利益或保護。舉例來說,管理不善的財產可因錯誤投資選擇而失去實惠價值。如果立囑人遺囑是其唯一的遺產規劃文件,遺產在立囑人去世後可能會通過遺囑認證進行管理。
生存信託是書面文件指定立囑人和受益人進行資產管理計劃,規定在立囑人去世後如何分配資產。當立囑人活著時,他可以建立生存信託並進行操作。實際上,已婚夫婦將經常擁有共同的生存信託,其中也包括第一者去世後需要實行的指定計劃,以及第二者去世後需實行的計劃。已婚夫婦亦可以為其子孫建立生存信託,該可包含各種寶貴資產以及具體投資計劃,在子孫達到某些立囑人規章條件後,他們將擁有該生存信託及隨之而來的豐裕。
生存信託比遺囑提供更多好處。這些好處包括避免遺囑認證,隱私權,費用,和功效。
- 遺囑認證 – 遺囑與生存信託不同,遺囑可需先通過法院遺囑認證才可對遺產進行管理,以及分配資產。遺囑認證通常需要幾個月到幾年時間才能完成,相反地說,設定生存信託可以對遺產進行管理更快地推動流程.
- 隱私權 – 遺囑法庭將通過遺囑認證將所有私人文件 (包括遺囑) 解密成為公開文件。因為生存信託是私人管理的,運用生存信託管理您有關最終事務信息保密.
- 成本 – 生存信託是由律師設立的,律師將按小時收費;另一方面,遺囑認證管理費是根據通過遺產總價值確定的。對於高價值的遺產,遺囑認證費會更高。
- 有效性 – 生存信託在立囑人命令下執行時即生效,立囑人活著時可辦理兼之運用。反過來說,遺囑在立囑人去世後才生效;在這個階段,一切將被固定,只有通過法庭程序才能改變。
每個人家庭背景都不同,應尋求信譽良好的律師詢問並分析情況,設定適合您家庭及意願有關的生存信託。
作者簡介:
羅君愷律師十五歲自香港到愛爾蘭及美國留學,先後獲得四所美國知名大學的學位,其中包括西雅圖大學法律博士及華盛頓大學高級稅務法律學位,曾任國土安全部及郡縣檢查官。身為美國華人的羅律師,親身感受過申請移民手續時所面對的種種困難和障礙,他通曉移民各種不同的挫折和處境,因此致力於協助華人辦理移民手續。如有任何關於移民法例的問題,請致電 (425) 448-1230 與羅律師聯絡和相討,或到網址 www.bettercallkwan.com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