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譯)當初引起湯姆·克魯恩(Thom Kroon)注意,是因為廣告中表示,「別致獨特的住宅」(unique residential dwelling)是不再使用的消防局。因此,克魯恩在2012年的拍賣會中從西雅圖市政府購買了該物業。克魯恩告訴KIRO 7,他認為自己基本上已經購買了能居住的住宅物業,因為這「不再使用的消防局」價格為712,000美元。他還花了數千美元進行室內裝修,其後,他的家人和朋友將這不再使用的消防局」用於度假、慶祝活動、舉辦慈善籌款活動、畢業典禮等場地以及作為辦公室,直到2016年7月收到《土地使用違規通知》信件 。根據市政府的違規信,指市政府已收到關於該物業的投訴︰西雅圖建設與檢查局檢查員「調查」後,發現該物業「違反了西雅圖土地使用法」。克魯恩被命令停止所有未經授權的使用用途,稱該建築物合法正確定的使用是作為公共設施。
克魯恩說:「當他們說它仍然是消防局時,我覺得這是個玩笑。我回覆市政府︰『是認真的嗎,這簡直太瘋狂了!你賣出一處住宅物業,然後告訴我它仍然是消防局?』」根據克朗最近在金縣高等法院提起的民事訴訟,2016年的違規信函是「西雅圖市政府首次通知克朗家族︰消防局38(Fire Station 38)號並非住宅用途物業。」市政府還起訴了克魯恩,稱其違反了城市市政法規,理由是「將消防局38用作消防局以外的其他用途」。據克朗說,市政府更對他作出每天以500美元的罰款,共拖欠約40萬美元。
但是,在克朗僱用土地利用和使用律師克萊頓·格雷厄姆(Clayton Graham)提出反訴之後,市政府撤銷了對他的訴訟。來自於戴維斯·賴特·特雷梅恩律師事務所(Davis Wright Tremaine LLP)的格雷厄姆說:「此後,人們的注意力似乎更多地集中在解決允許用作住宅用來的問題上。」格雷厄姆現在希望能幫克魯恩收回至少他為與市政府對抗期間所花費的50,000至80,000美元。格雷厄姆解釋說:「法規指,如果有任何賣方將某物業作為住宅出售而不能用作居住,買方可以要求賠償。我們只是讓西雅圖市政府明白。」
克魯恩的民事起訴稱,用於出售消防局38的廣告是「故意」和「過失的虛假陳述」。根據他的律師的說法,西雅圖市政府雖然僱用了第三方代理人來出售該物業,但市政府對該代理人具有監督控制權。克朗還聲稱,市政府的調查人員侵犯了他的憲法權利,因為其所發的「違反通知」,是基於非法和違反憲法地進入他的物業。格雷厄姆解釋說:「看來有人可能進入了該物業並從窗戶上窺視了一下,然後才得出結論,認為該物業已被用作辦公室或居住用途。如果這是西雅圖市或其他市市政府的方法,那麼在沒有獲得同意且沒有手令的情況下進入私人物業是違法的。」
雖然克朗最終為該物業獲得了居住證,現在他自由地使用消防局38,但是他和他的律師認為,該市不正確地處理了消防局38的整個促銷和銷售工作。格雷厄姆提醒以後有意購買「不再使用的消防局」的市民,第一件事就是向市政府確認將其允許用於住宅。克魯恩相信市政府內部存有某種欺騙成分。KIRO 7就這訴訟,向西雅圖建設與檢查局和西雅圖市檢察官辦公室進行採訪,以討論克朗起訴中的指控。建設與檢查局拒絕回應。取而代之的是,西雅圖市檢察長皮特·霍爾姆斯(Pete Holmes)辦公室通過電子郵件回覆:「我們目前正在調查這起訴訟提出的索賠要求,因此暫對指控沒有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