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 編譯)在嚴重政治分裂之下,參議院內經歷了一場激烈辯論,終於在二月底以大多票數通過5038號法案立法,禁止公開攜帶(open carry)槍支和其他武器,不僅在州議會大樓內,亦包括全州範圍所有在公共區域舉辦的遊行或抗議活動。
過去數月因執法部門長期存在對有色人種的歧視和暴力執法而引發了多次的激烈抗議活動,加上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選舉失敗後其支持者闖入國會等事件,華州參議院最終成功通過這項第5038號法案。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辯論,法案在民主黨控制的民主黨控制的以28票對20票通過,並將移交眾議院作進一步審議。週四的辯論主要集中在第一和第二修正案的言論自由和集會權以及民眾攜帶武器的權利。
法案引起許多共和黨人反對,他們指法案是違反市民《第二修正案》的權利,並認為有機會將民眾處於危險和不便之中。代表溫哥華區的共和黨籍參議員琳達·威爾遜(Lynda Wilson)舉例說,如一名婦女攜帶槍支是為了自衛,但因申請大量積壓,而未能獲得隱藏持槍證。但該名婦女要去溫哥華市中心,而剛好遇上示威活動,她便要離開該區域。
在過去的一年,隨著社會中憤怒的情緒加劇,可見不少抗議者和遊行人士全副武裝,在西雅圖、斯波坎(Spokane)、溫哥華、奧林匹亞和其他地方的集會和活動上出現,不但令活動中的人帶來恐懼,很多時候還將和平示威演變成武裝衝突。
在華州首府奧林匹亞,槍械早已存於國會大樓,以示政治象徵,而且亦不時會有槍械支持者在國會範圍和平集會。但情況在去年12月變成慘劇,當時在州國會大樓外,分別支持及反對特朗普的武裝人士發生政治衝突,發生開槍事件,至少造成一人受傷。
奧林匹亞的民主黨參議員山姆·亨特(Sam Hunt)支持了該法案,並指現在是非常時期,認為必須採取行動,在某些情況下嚴禁攜帶槍械,就如學校設有無槍區一樣。
該法案由貝爾維尤選區代表民主黨參議員帕蒂·庫德勒(Patty Kuderer)提出。根據該法案的立法分析,法案禁止在獲得州或聯邦機構許可的公共區域進行的示威活動中,公開攜帶槍械或其他武器。
該法案的修訂版通過後,將會把遊行和示威活動義為在公共場所舉行的15人以上聚會,並將需要有由政府機構簽發的許可證或由當地官員指定活動細節。立法對任何人在私人地方內擁有丶租賃或持有槍械或武器提供豁免。
如果最終成為法律,違法者將得到嚴厲處罰。幾名共和黨議員指出,去年在西雅圖舉行的抗議活動導致該市短暫允許了一個自治區,並在該區內發生了兩次兇殺事件,立法將有效防止同樣事件發生。
在另一場演說中,史帝文斯湖(Lake Stevens)選區民主黨參議員史蒂文斯·霍布斯(Steve Hobbs)談到瞭如何平衡管制槍械,和處理因示威遊行而被襲擊的人和商舖以及其他受害者。曾在伊拉克和科索沃執行任務的霍布斯認為,要有足夠的紀律和克制,才能使人們知道怎樣正確使用槍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