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編譯)西雅圖市議會上週再次通過新法案,被指是「操縱」(manipulation)房東處理租戶拖欠租金問題,《西雅圖時報》編輯部分析稱後果很嚴重。他們指市長珍妮·德坎 (Jenny Durkan) 應否決上週一(7日)市議會通過的三項「弄巧成拙」(overreaching)法案,以迫使議會成員在試圖推翻她的否決時,需再次公開辯論這個問題。
《西雅圖時報》指這些打著保護租客的法案,只會使業主減少出租房屋,加劇了市場上的不平衡,使弱勢社群更難租住合適房屋。據溫德米爾物業管理公司(Windermere Property Management)/Lori Gill & Associates 發現,從 2019 年到 2020 年間,出售出租物業的客戶增加了 48%。另外,今年 1 月該房地產仲介公司訪問了其餘的客戶,該項民意調查顯示由於新法則,其中 35% 的客戶希望出售出租房,該公司住宅運營部副總裁科里·布魯爾(Cory Brewer)在一篇專欄文章中寫道。
這座城市迫切需要更多的住房選擇,尤其是在這個房價瘋漲的時勢下,為弱勢社群提供負擔得起的租金居所。然而,市議會選擇玩一個冒險的玩意,以為為那些拖欠租金將面臨驅逐的租戶提供法律保護措施,不會對租房供需發生變化。
但此舉動與確保租賃房源穩定截然相反。新法令的確為房東增加了新的障礙,但對於資源豐富的大業主來說可以輕鬆地應對,而小業主卻要面對財政風險大於邊際。一個根本上譴責大型企業(業主)不公平、由自由主義者主導的市議會,所推出的新法案只是忽略了小型的「夫妻檔」(mom and pop)業主,但對該市大型的住宅物業公司處更有利。
舉例,120046 號法案禁止在 9 月至 6 月學年期間因而拖欠租金驅逐包括學生、有學生的家庭、教育工作者甚至是與學校相關的承包商。市議員沙瑪·沙旺(Kshama Sawant)是法案提出者,她更將學校門衛、技術顧問、食堂工作人員、維護管理人員等列為「教育工作者」。《西雅圖時報》諷刺她只差在學校附近工作的公用事業機構人員、行駛學校路線的公交車司機等列入清單內。《西雅圖時報》認為該法案變相鼓勵有能力的房東對租戶進行背景調查,並找借口拒絕租給「教育工作者」。這項構思欠佳的法案以 6 比 1大比數通過,顯示了西雅圖市在脆弱時刻之際,市政府卻治理不善;只有議員亞歷克斯·佩德森( Alex Pedersen)反對。
120090 和120077號法案都是不完善的法律,都以 5-2 票通過,只有議員黛博拉·華雷斯 (Debora Juarez) 和佩德森提出異議。這兩項法案名義上只與新冠疫情有關,但疫情消退後,這兩項法案仍然是法律(如市長通過)。華雷斯和佩德森確切地警告說,該市因與州法律產生衝突和限制房東公平提供住房,會面臨代價高昂的法律訴訟。
就在今年春天,州立法機關通過了一項法案,在本月底「暫停驅逐令」到期後,為面臨驅逐的租戶增加了實質性保護。州長傑伊·英斯利(Jay Inslee)簽署了全州適用的法律規定,該法案禁止房東驅逐受經濟影響而付不起租金的住宅租戶和不得收取滯納金。它還要求房東為租客制定未付租金的還款計劃。
而西雅圖市的120090號法案要求房東向任何租戶提供自動續約協議,除非滿足市議會「批准的特定理由」,如房東收回自住或出售該物業等。更糟糕的是,根據120077號法案,如果新冠疫情緊急狀態期間無法支付租金是其中一個被驅逐的因素,市議會會為租戶提供驅逐辯護援助。由於沒有實質的期限,該法案可成為久久不付租金的辯護理由,而不僅僅是疫情之後的一、兩年。該法案與州的截然不同。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理應是承租人同意支付租金的同時,業主提供有限時的安全住所。但市議會的做法是剝奪了房東的權利及租戶該負的責任。目前房地產市場為賣方市場,明明是有利可圖的前景,但因為市議會的法案使房東有難以收回出租物業的風險,市議會破壞了經濟效益,這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