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實習記者 Debby Cheng 報導)本週二(3 月 8 日),約 70 名支持合法墮胎的人士於西雅圖中央學院門外舉行遊行,為反對推翻「Roe v. Wade」一案表示聲援。
該遊行是由一個名為 Riseup4abortionright 的組織在全國各州發起。他們表示強迫母性是對女性的奴役,也是父權主義的一部分。剝奪墮胎權會打擊貧窮婦女,尤其是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種婦女。剝奪墮胎權會迫使婦女違背自己的意願生育孩子,對女性造成了身體、情感、社會和精神暴力,將女性變成了生育機器。
該組織的西雅圖發起人瑪戈‧海特(Margo Heights)說此次遊行的原因是最高法院將於春末對密西西比案的裁決。該法案將禁止在 15 週後墮胎,違反了先前確定的 24 週生存期限。如果該法案通過,代表著「Roe v. Wade」一案也將會被推翻。而他們認為現在到了他們必須要發聲的時候。
「Roe v. Wade」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於婦女墮胎權以及隱私權的一件重要案例。 1969 年,一名住在美國德州的女生諾瑪‧麥考維(Norma McCorvey,後化名珍妮·羅,Jane Roe)因意外懷孕想墮胎,可是德州法律規定被性侵才可以合法墮胎,因此她謊稱了自己是被強姦的。然而沒有警方報告證明其遭到性侵,所以她只能前往一家地下墮胎診所去進行墮胎。
1970年,兩名律師為羅起訴代表時任德州的達拉斯縣司法長官亨利·韋德(Henry Wade),指控德州禁止墮胎的法律侵犯了羅的私隱權。地方法院判決,該法例侵犯了原告受美國憲法第九修正案所保障的權利,但是沒有對德州的反墮胎法律提出禁制令。羅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上訴。 1973年,聯邦最高法院以 7 比 2 的比數,認定德州刑法限制婦女墮胎權的規定,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正當法律程序」條款。
海特表示大多數人都支持墮胎權,但那些反對墮胎權的人卻大多都在司法部門上具有權力:「他們在權力的殿堂裡 —— 他們在最高法院,他們是共產黨員。而且他們正在獲勝。」
去年,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的一份報告指出,現時 59% 的美國成年人認為墮胎在所有或大多數情況下都應該是合法的,而反對的則有 39%。然而在墮胎問題上的黨派分歧比二十年前要大得多。支持或傾向民主黨的人認為墮胎在所有或大多數情況下都應該合法的可能性,比支持和傾向共和黨的人高出 45 個百分點(80% 對 35%),相對 2016 年的 33 個百分點的差距大幅上升了 12個百分點 。
自 1993 年以來,至少有 11 人在美國墮胎診所的襲擊中喪生。海特表示:「他們 (反對者) 最關心的是胎兒,但他們不尊重已經出生的成年女性和年輕女孩的人權。」。
活動開始時,示威者對在場的記者們都保持著警惕,他們表示因為過往有不少反對人士假裝記者去騙取他們的信任。而活動開始約 15 分鐘後,約 20 名反對墮胎的遊行人士抵達現場。
反對墮胎人士不停的喊著「嬰兒沒有選擇死亡(Baby never choose to die)」的口號,並湧到人群中心,近距離的挑釁在場示威者。期間發生多次言語衝突,更有部分演變成肢體衝突,其中有兩名反對墮胎的人士被現場示威者驅逐離場。
3 月 8 日是年度的國際婦女節,該組織也因此選擇了這一天去為女性權益發聲。作為一名女性,海特說:「墮胎是一個女性私人的醫療保健決定。這是一個關於選擇是否或何時有孩子、如何度過你的生活以及女性在社會中的角色的私隱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