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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州僱主對新的工人防暑規定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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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編譯)洛雷娜(Lorena)曾是一名在華盛頓州亞基馬谷(Yakima Valley)辛勞工作了近十年的藍莓農場工人。六年後,她的僱主提升她擔任監察員的角色,她視此為為同在酷熱夏季工作條件下的農場工人爭取權益的機會。

為避免可能來自她前僱主的報復,這位來自桑尼塞德市(Sunnyside)的居民要求《Crosscut》新聞用「洛雷娜」來進行報導。

洛雷娜在工作期間,經常向前僱主報告她所見到的缺乏為員工提供足夠飲用水和遮蔭的問題,因此她多年來一直遭到報復,最終於2021年離開了這個行業。

洛雷娜告訴《Crosscut》,氣候變得越來越極端,農場主們作出了很多舉措,但這些對工作條件的改變似乎更多是為了保護農作物的產量和品質,而不是為了保護農場工人在高溫環境下的健康和安全問題。

根據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的數據,農業工人是受氣溫上升相關疾病(如中暑、熱衰竭)威脅最大的群體,他們遭受中暑的死亡率幾乎是所有美國民工的20倍。

2021年7月,在托普尼什市(Toppenish)的Florencio Gueta Vargas和俄勒岡州威拉米特谷(Willamette Valley)的Sebastian Francisco Perez,該兩名農場工人在前所未有的熱浪中喪生後,華盛頓州勞工與工業部(Department of Labor & Industries,L&I)實施了一項緊急防暑規定,要求在田野和其他工作場所溫度飆升時,提供額外的飲水機會和及適當的小休時間。

新提議的熱浪保護規定將在全年範圍內建立一個溫度閾值,即華氏80度(約攝氏27度),以便執行這些做法,並引入了一個「夥伴制度」(buddy system)。夥伴制度會將工人進行配對,彼此觀察是否出現熱浪相關疾病的症狀。這些規定適用於所有有「室外環境」工作環境的僱主,包括水果採摘工、建築工人和露天餐廳服務員等。華州政府官員計劃在本月盡快開始實施這些新的永久規定。

農場主和工人倡導者都對誰將承擔監控工作條件的責任表示擔憂。最近規則制定過程中的書面意見顯示,許多農場僱主認為新規則不明確且成本高昂。倡導者表示,「夥伴制度」使工人在照顧自己的健康時還要負擔照顧其他人的責任,這給他們增加了負擔。

聯合農場工人工會(United Farm Workers)的戰略運動總監伊麗莎白·斯特雷特(Elizabeth Strater)說道︰「讓一個工作本身就是體力勞動的人來負責監控是一件危險的事情。一些規定對倡導者來說令人沮喪、對工人來說是致命的,而且從邏輯上講,這對勞工與工業部來說也是具有挑戰性的。」

制定新的高溫標準

根據勞工與工業部獲取的記錄,2021年農業、林業、漁業和狩獵類別的工人提出了最多與高溫相關的工傷賠償申請。在2021年接到了156起索賠個案,其中82起獲得受理。該機構表示,要使申請被受理,必須「及時提交,符合法律對傷害的定義,並具有因果關係。」

勞工與工業部的一位記錄官員還指出,這些數據並不包括自保僱主提出的索賠申請,這些僱主約佔員工總數的30%,這意味著該機構「可能漏掉了大量與高溫相關的疾病案例。」

勞工與工業部發言人迪娜·洛林(Dina Lorraine)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該機構對高溫違規行為進行例行檢查,並對投訴作出回應。檢查員有六個月的時間完成調查;結果可以從沒有問題到發出罰款和處罰。該機構還在2021年成立了一個農業合規部門( Agricultural Compliance Unit),現在幾乎負責全州的所有與農場有關的合規工作。

洛林寫道︰「我們非常認真地履行著確保人們在華盛頓州安全工作的使命。勞工與工業部的檢查員每天都在全州各地進行例行的主動檢查,並回應有關工作場所安全和健康的投訴。」

洛林指出,合規部門今年尚未發出任何有關高溫違規的處罰,但去年秋季,他們曾對昆西(Quincy)的中央葡萄酒管理公司(Central Wine Grape Management)開出了罰款1800美元的處罰,因為其未能為一群農場工人提供足夠的遮蔭設施。

勞工與工業部目前的緊急高溫保護措施包括在溫度達到89華氏度時,每兩小時強制性地提供「降溫」10分鐘的休息時間。此外,僱主必須隨時為員工提供「清涼度適中」的飲用水,並為員工在戶外工作時隨時提供遮蔭處。

提議的規定為僱主制定了一套標準,用於使工人適應溫度上升的情況,包括「降溫」休息、蔭涼休息區、適當的服裝和其他措施;一旦溫度達到80華氏度,就要實施這些措施。僱主必須制定觀察高溫相關疾病跡象和提供多種語言的高溫保護信息的計劃。

在去年春季規定制定過程中行業領導和僱主對這些提議提出了反對意見。倡導組織華州農業局(Farm Bureau)寫道,勞工與工業部將「過多的責任」推給了僱主,同時「高估了新規定的好處,低估了成本」。

華盛頓州建築協會行業(Building Association Industry of Washington)同樣認為擬議規定中的模糊性可能會「允許任何員工無限制地休息,對於對過度預防性降溫休息時間的有效性提出質疑的僱主,存在歧視或報復的威脅罰款。」

工人權益倡導者告訴《Crosscut》,勞工與工業部對於執行高溫違規行為的現有方法過於被動,通常是在農場工人遭受嚴重疾病或死亡之後才採取行動。西雅圖的哥倫比亞法律服務機構(Columbia Legal Services)的倡導者在他們的規定制定意見中寫道,他們希望在飲用水溫度、遮蔭要求、適應性和執行「夥伴制度」時僱主責任的具體規定。

哥倫比亞法律服務機構的信件指出,補充道︰「語言的模糊性造成了規則完全無法執行,因為聽證官員或法官將無法確定他們是否被違反,或者只能在事後執行。勞工與工業部不能允許工人的死亡或疾病成為事後,確定乾預措施『有效性』的衡量標準。」

勞工運動組織華州勞動委員會(Labor Council)代表該州的600個勞工工會,在他們的信件中表達了類似的關切,並指出勞工與工業部在目前的規定中沒有為舉報者提供任何保護措施。

此外,他們認為勞工與工業部基於80華氏度作為觸發高溫危險溫度的數據已經過時,應該採用美國軍方的75華氏度作為標準,因為「華盛頓州民工的工作條件不應該比軍隊的訓練條件更苛刻。」

華盛頓州的一些團體,例如Familias Unidos Por la Justicia,還呼籲僱主從80華氏度開始實施危險津貼,並且如果溫度達到90華氏度或更高,就停止所有戶外工作,並提供補償。

「夥伴制度」引起關注

倡導者還對「夥伴制度」的正式實施表示了極大的關切,勞工與工業部正式將其描述為「一種將個人配對或組隊成工作小組的製度,以便每位員工可以被小組中至少一名其他成員觀察著,以監察和報告與高溫相關的疾病的跡象和症狀。」

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NIOSH)首次向聯邦各機構推出了「夥伴制度」,非標准或法規,而是作為一項建議供僱主遵循。聯邦政府沒有製定全國性的高溫防暑標準,使得華盛頓州和其他州不得不自行製定規定。

聯合農場工人工會的斯特雷特和其他倡導者認為,州政府不應該期望工人在高溫天氣中承擔監控彼此身體狀況的額外責任,因為他們自己也可能面臨風險,或者他們評估危險情況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

斯特雷特說︰「我們知道嚴重疾病的一個最早症狀是認知問題,這意味著你的判斷會出錯。所以,現在有人在100度的溫度下從事極其艱苦和體力消耗巨大的工作,不久他們的判斷力就會相對於工作開始時有所減弱。」

對於像洛雷娜這樣已經使用過「夥伴制度」的工人來說,對報復的擔憂也會破壞任何依賴工人提出投訴的做法。斯特拉特爾表示,許多人擔心被投訴認定可能會威脅到由僱主為他們提供的住房條件,或者對於持有H-2A簽證的人來說,可能會影響他們的移民身份。

華州勞工委員會還警告說,僱主可能會利用「夥伴制度」將違反防暑規定的責任推給工人。

該委員會寫道︰「將工作場所安全和健康責任從僱主轉移到員工身上是行不通的,需要避免。一些員工按量計酬,他們的工資是根據完成的工作數量和速度來支付,並且他們不一定與僱主使用相同的語言,因此他們無法單獨承擔觀察和報告彼此(與高溫相關的疾病)症狀的重任。」

一些僱主,包括政府機構,在其評論中表示不知道如何為獨自工作的員工實施「夥伴制度」,例如經常前往偏遠地區的公用事業工人。其他評論指出,在應對野火等緊急情況時,可能很難將來自不同機構的工人進行配對。

勞工與工業部官員回應稱,僱主最終必須確保他們用於監察工人的系統是有效的,並包括應對與高溫相關疾病的緊急協議。

勞工與工業部告訴《Crosscut》︰「『夥伴制度』是僱主密切觀察員工是否有與高溫相關疾病的跡象和症狀的幾種選擇之一,這對於及時發現症狀並獲得醫療幫助非常重要。其他選項適用於單獨工作員工的情況。」

工作加劇

農場工人正義組織(Farmworker Justice)是一個為移民工人發聲的全國性組織,他們向勞工與工業部官員提出警告,稱關注科學家聯盟(Union of Concerned Scientists)的一份報告顯示,在未來的幾十年,華盛頓州每年有90度以上高溫指數的天數可能會從4天增加到多達17天。官員們應該預計熱浪和野火將成為對工人普遍存在的威脅。

該信件中寫道︰「隨著氣候變化加劇了極端天氣事件的頻繁發生,加強華盛頓州現有的預防中暑規則變得更加緊迫。」

勞工與工業部的數據顯示,自2013年以來,全州與高溫相關的索賠案件數量逐年上升,從之前每年約50-70起增加到近年來常常超過100起的情況。農業、消防和建築行業的工人提出了最多的索賠案件。

儘管在新提出的規定上存在分歧,但在建立永久性防暑措施方面的進度,華盛頓州仍領先於聯邦政府。

公共公民組織(Public Citizen)的工人健康與安全倡導者朱利·富爾切爾(Juley Fulche)解釋說,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的流程特別冗長,提出一項規定需要長達八年的時間。該機構目前正處於中期評估,還需要通過與小企業管理局(SBA)進行一次評估,以及進行最後一輪公眾意見徵詢。

富爾切爾表示,一旦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頒布規定,無論個別僱主對其工人有何影響力,這一規定的重要性可能特別顯著,因為國家級的命令將明確確立保護措施。

勞工與工業部的洛林告訴《Crosscut》,該機構將繼續審查針對擬議規定提交的意見,並利用這些意見來確定永久規定的具體語言。如果需要,對最終規定語言的任何更改都將公開,並且勞工與工業部可以通過額外的規定制定程序對永久規定進行修訂。

此外,勞工與工業部還進入了一個公開聽證期,用於另一個規則制定過程,旨在為戶外工人確立永久性的野火保護措施,公眾意見的截止日期為8月4日。

洛雷娜表示,在工人們看到新規則最終如何實施和執行之前,很難預測新規則會產生什麼不同。她說︰「我們只能等待和觀察,看看這些規定是否真正能在戶外工作產生影響,看看這一次是否會奏效。」

Photo by Tim Mossholder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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