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編譯)人工智能公司OpenAI最近的估值激增至1570億美元,但其作為非營利組織起家的背景可能會面臨一些成本高昂且處理起來複雜的問題。
自去年11月,ChatGPT的開發商OpenAI的董事會短暫罷免再重新任命首席執行長薩姆·奧特曼(Sam Altman)以來,非營利稅務專家一直在密切關注著這家公司。
主要是因為OpenAI雖然以非營利組織的形式成立,其使命是發展能夠造福全人類的人工智能,但它也控制著幾個以營利為目的的子公司。這種結構可能使得OpenAI的運作和其非營利身分之間存在潛在的衝突或法律複雜性,尤其是在稅務和合規方面,可能已經到達或超過了該結構所能承受的極限。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與醫學教授吉爾‧霍維茲(Jill Horwitz)對OpenAI有所研究。她指出,在一個包含非營利和營利機構的合資企業中,如果兩者之間發生了利益衝突,那麼非營利的慈善目的應是優先考慮的。
她說︰「保護公眾利益和慈善目標的責任首先落在董事會身上。董事會需要確保組織遵循其成立初衷,即追求慈善目的。然後監管機構和法院也承擔監督和確保這些承諾得到履行的責任。」
CEO奧特曼最近確認OpenAI正在考慮進行結構重組,但並未詳細說明具體計劃。然而,一位消息人士告訴《美聯社》,該公司正在考慮將OpenAI轉變為一家公共利益公司。消息人士稱,董事會還沒有做出最終的決策,也沒有確定重組的具體時間表。
一些專家認為,如果OpenAI這個非營利母公司失去對其營利性子公司的控制,根據非營利法規和原則,它可能需要對這些子公司持有的原本屬於非營利組織的資產和利益進行經濟補償。
到目前為止,目前大多數觀察者認為,OpenAI在處理其非營利核心與其他商業實體間的關係時非常謹慎,其目的正是為了盡可能避免這種失去控制的情況發生。
不過,他們也看到,由於OpenAI的運作和企業結構的複雜性,它現在可能面臨來自多個監管機構的嚴格審查。這些監管機構包括美國稅務局以及公司註冊所在地(特拉華州)和主要營運地點(加利福尼亞州)的州檢察長辦公室。
OpenAI董事會主席布雷特·泰勒(Bret Taylor)在一份聲明中強調,董事會致力於執行其作為受託人的法律義務。
他說︰「任何潛在的重組都將確保非營利部門不僅能繼續存在,還能發展壯大。此外,重組將使非營利部門能夠從其在OpenAI營利子公司中的股份中獲得應有的全部價值,這樣可以更好地支持和推進其慈善使命。
以下是非營利專家提出的主要問題:
OpenAI如何從非營利組織轉為營利組織?
在美國,如果一個非營利組織決定改變其稅務狀態,這個過程被IRS稱為「轉換」。
根據稅法規定,一旦捐贈給非營利組織的資金或資產,必須保留在慈善部門中使用,不能被用於非慈善的商業目的。如果一個免稅的非營利組織決定轉變成一個營利性企業,新的營利性組織需要向另一個慈善組織支付相等於這些資產公平市場價值的金額,以確保這些資產繼續用於慈善目的,符合最初的捐贈意圖。
一些專家認為,即使非營利組織的OpenAI以某種方式繼續存在,也必須為轉移到其營利性子公司的任何資產支付公平的市場價值。
《美聯社》提出了一系列關於OpenAI非營利組織與其營利子公司之間資產和控制權交換的問題。這些問題核心在於確定非營利部分持有的資產具體有哪些,這些資產的市場價值是多少,以及這些資產是否包括智慧財產權如專利、商業產品和授權等。此外,還包括一個關鍵的財務和策略問題,即放棄對營利子公司控制權的價值是多少。
《美聯社》指出,如果OpenAI調整其內部結構,特別是減少非營利部門對其他商業實體的控制力度,可能引發監管機構的關注和審查。在這種情況下,監管機構會要求OpenAI提供關於其資產和控制權變動的詳細信息,以確保這些變更符合相關的法律和規定。任何結構上的調整必須考慮到稅法和免稅組織法規的要求,確保OpenAI在進行任何重大決策或變更時仍然遵循適用的法律架構。
維納布爾律師事務所(Venable LLP)律師、美國律師協會非營利組織委員會成員安德魯·斯坦伯格(Andrew Steinberg)說,改變免稅非營利組織公司子公司的結構將是一項「非同尋常」的交易。
他說︰「這將是一個複雜的過程,需要考慮多方面的法律和監管因素。」但他認為完成這種轉變是可行的。
OpenAI是否在履行其慈善使命?
為了獲得免稅狀態,OpenAI必須向IRS提交申請並詳細說明其慈善目標。OpenAI向《美聯社》提供了其2016年的申請文件副本,以證明自申請以來,其技術發展和組織結構發生了多大變化。
OpenAI發言人麗茲·布爾喬斯(Liz Bourgeois)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說,儘管在技術進步的背景下調整了執行其使命的策略和方法,但其核心使命和長期目標並沒有改變。
OpenAI 在特拉華州註冊為非營利組織時寫道,其宗旨是「為與人工智能相關的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提供資金。」在報稅文件中,它還描述了其使命是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的進步,同時確保這些技術的使用能夠在不追求財務利潤的前提下,安全且廣泛地造福社會。」
史坦伯格稱,非營利組織如OpenAI在其營運或策略計劃發生變化時,只要這些變化被適當地報告在年度稅務申報中,這種變化本身並不構成問題。
但包括馬斯克在內的一些觀察者對此表示懷疑,他是OpenAI的董事會成員和早期支持者,還因為對該組織的某些決策感到不滿而對其提起了訴訟。
被共同授予物理學諾貝爾獎的「人工智能教父」傑弗里·辛頓(Geoffrey Hinton)也對OpenAI的發展方向表達了擔憂。他公開誇耀他的一位前學生伊利亞·蘇茨克弗爾(Ilya Sutskever),後者是該組織的聯合創始人,參與了將奧特曼暫時從首席執行官職位上撤下,隨後又將他重新帶回的過程。
辛頓表示︰「雖然OpenAI在創立之初非常重視人工智能的安全性,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事實證明,薩姆·奧特曼對安全的關注遠遠低於對利潤的關注。我認為這是不幸的。」
蘇茨克弗爾曾在OpenAI領導一個專注於人工智能安全的團隊,今年5月他離開了OpenAI,並創辦了自己的人工智能公司。OpenAI方面則表示,它為其安全方面的成就表示自豪。
OpenAI董事會成員能否避免利益衝突?
最終,這個問題回到了OpenAI非營利組織的董事會,以及它如何確保公司的行動和策略是為了推動其宣稱的慈善使命。
史坦伯格表示,任何監管機構更注重的是決策過程的透明度和合規性,而不是決策的結果。他說,在監管非營利組織時,監管機構通常允許董事會自主做出商業決策,前提是這些決策中董事會成員沒有個人財務利益。
非營利組織的董事會成員應遵循高度的道德標準,確保他們的決策是為了推動組織的慈善使命,而不是為了個人利益。因此,在OpenAI進行結構調整時,監管機構會特別注意是否有任何董事會成員可能從中獲得財務上的利益。
對於在任何可能的重組中過程中,是否將以營利性子公司股權的形式補償其CEO奧特曼,以及這樣做是否符合公司的長期目標和使命。OpenAI董事會主席泰勒在一份聲明中說︰「這個議題已經被提出並進行了討論,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就是否給予股權或具體的股權數量做出任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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