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0年制定的歐記健保,美國數以千計餐館、商店和電影院7日開始必須在餐牌上註明各種餐點的營養資料,提醒消費者他們吃了多少熱量。
「法新社」說,這項法令已屢次延後施行,可是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去年宣布它將把這項引起爭議的法令付諸實施。
根據新法令,擁有至少20家店面的連鎖餐館,以及連鎖雜貨店和便利商店,餐牌上的標準餐點都必須標示熱量。
麥當勞和塔克鐘等大連鎖餐館,早已開始標示餐點熱量,而聯邦法令現在規定其他業者也得遵行。
FDA局長戈特里布說,研究結果顯示,餐牌標示熱量使消費者每次上館子,叫的餐點熱量減少30至50卡。他說:「肥胖是我們最傷腦筋的公共衛生挑戰之一,而規定全國餐牌標示熱量對於對付這個問題可能有很大的幫助。」
公衛團體和全國餐館協會對此表示稱讚,可是一些行業組織指責新法令缺乏彈性,有反商之嫌。
由披薩連鎖店組成的「全國披薩社區」說,FDA一體適用的做法,顯示它完全不瞭解消費者的偏好和披薩類別,訂購披薩有很多獨特類別,造成無數組合,根本無法在印製餐牌上正確標示營養資料,要維持這種餐牌也很花錢。
但是,戈特里布說,FDA很努力的確保新法令能用為消費者提供最大利益,並對餐館和零售業造成最小負擔的方式施行,也使企業不必再窮於應付全國各地對標示熱量的不同法令。
他去年11月指出,海報、廣告牌和郵寄的折扣券可豁免規定,超市和便利商店也不必為自助餐檯和飲料站的每一個項目註明熱量。
美國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是胖子,更容易得心臟病、糖尿病和某些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