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除了證人,還有什麼是我應該帶上交通法庭的? 答:警務人員或巡警發給您罰單內容, 並沒有敘述交通事故的經過。所以您必須書面提交一份紀錄申請, 要求政府提供予您所有警方的陳述、 照片、 圖表和檢察官/員警打算在法庭使用來針對您的證據, 這稱之為「指控證據」。 您所提出的紀錄申請書提交給法院的書記員和檢察官,及可聯絡審理您案件的法院,詢問處理您案件檢察官的名稱、地址和電話號碼,但紀錄申請須至少在聆訊前 14 天提出,注意您須提供最新的地址,讓對方也發送給您所申請的紀錄。當您提交「指控證據」申請書時,應該選擇掛號郵件或其他可提供證明的傳遞方式,確保到時有證據可證實您的確有做過此申請,並證實對方確實已收到相關文件。
問:除了證人,還有什麼是我應該帶上交通法庭的?
答: 警務人員或巡警發給您罰單內容, 並沒有敘述交通事故的經過。所以您必須書面提交一份紀錄申請, 要求政府提供予您所有警方的陳述、 照片、 圖表和檢察官/員警打算在法庭使用來針對您的證據, 這稱之為「指控證據」。 您所提出的紀錄申請書提交給法院的書記員和檢察官,及可聯絡審理您案件的法院,詢問處理您案件檢察官的名稱、地址和電話號碼,但紀錄申請須至少在聆訊前 14 天提出,注意您須提供最新的地址,讓對方也發送給您所申請的紀錄。當您提交「指控證據」申請書時,應該選擇掛號郵件或其他可提供證明的傳遞方式,確保到時有證據可證實您的確有做過此申請,並證實對方確實已收到相關文件。
問:如果我沒有適時收到或完全沒有收到「指控證據」,會有什麼情況發生?
答: 如果檢察官在聆訊前不到7天內才送出您的「指控證據」,您可要求法官制止他在堂上使用這些證據。然而, 通常除非您能證明案件因為延遲收到您的「指控證據」而受到損害, 法官不會同意您提出制止的要求。這是一個門檻很高的舉證責任,如果在聆訊前您完全沒有收到任何您所要求的「指控證據」,而檢察官也沒有合理的原因,那麼您儘可要求法官制止證據。如果制止要求成功,就沒有任何證明您違規的證據,案件將被駁回。
問:我從來沒有在法庭上盤問過證人的經驗。我該怎麼做?
答: 保持冷靜、禮貌和給予對方尊重。不要試圖與警員爭辯 – 因為他已有很多出庭作證的經驗,這樣做對您絕對不利。 冷靜的讓法官瞭解您需要表達的觀點,是要質疑警官的記憶準確性、他的認知、和他可能先前對您所存在的偏見。質疑一般證人時,應使用相同方式。
問:針對我的證據被提交後,會發生什麼事情發生?
答: 針對您的證據被提交後,您可提出您自身所準備的證據。您可傳召您的證人出庭作證,也可以選擇為自己作證。如果您有照片或圖表,通常需要事先證明這些照片或圖表的準確度,才可以使用它們。在平靜和相互尊重的方式下,講述自己的立場。如果法官或檢察官詢問您問題時,真實、 平靜的回答。
下期題目:
若決定向法院對我的罰單提出抗辯,該怎麼處理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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