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參議院於二月六日在州府奧林比亞(Olympia)舉行聽證會,聽取對少女墮胎法案的正反雙方證詞。討論相關法案規定,凡18歲或以下女性決定接受合法墮胎,必須提前最少48小時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
華盛頓州參議院於二月六日在州府奧林比亞(Olympia)舉行聽證會,聽取對少女墮胎法案的正反雙方證詞。討論相關法案規定,凡18歲或以下女性決定接受合法墮胎,必須提前最少48小時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
共和黨州參議員班頓(Don Benton)贊成有關法案,他說︰「這份法案不只是要禁止墮胎,而是讓家長了解子女,如採取任何行動前可預早接獲通知。」
來自西雅圖的漢金斯(Tiffany Hankins)在聽證會上表示反對,她說規定只會使父母更不信任女兒,自我尋找另外的解決方法,「她們可能從互聯網上找到一些錯誤資訊,使我們的小孩誤信謠言去做損害自身健康的決定。」
現時全美有38州法例訂明,女童接受合法墮胎前必需通知其家長。現時未清楚法案能否順利遞交州參議院討論,但民主黨州參議員湯姆(Rodney Tom)表明,不想利用此墮胎法案去分裂仍以共和黨為主導的州參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