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圖警察局(Seattle Police Department)承認:拒絕提供2012年5月1日勞工大遊行衝突的內部資料給西雅圖時報(Seattle Times)確實已違反公共紀錄法。
根據西雅圖時報本周二(28)日的報導,西雅圖警察局願意支付兩萬元給該報,以及其律師團,以避免引發相關訴訟,對簿公堂。
西雅圖警察局(Seattle Police Department)承認:拒絕提供2012年5月1日勞工大遊行衝突的內部資料給西雅圖時報(Seattle Times)確實已違反公共紀錄法。
根據西雅圖時報本周二(28)日的報導,西雅圖警察局願意支付兩萬元給該報,以及其律師團,以避免引發相關訴訟,對簿公堂。
在臨時警察局長金.普傑(Jim Pugel)所簽署的解決辦法中,警察局承認應該先提交報告,或是引用華州公共紀錄法中的有效豁免。
警察局也在一份聲明中指出:「本局同意拒絕對要求者提供回應文件,或是不適當的延遲發佈文件都是不被允許的。」
西雅圖時報於去年7月時向警察局提出針對勞工節遊行的公共披漏要求,卻被當局拒絕。
西雅圖時報總編輯大衛.博德曼(David Boardman)表示:「這非常明顯的就是公然違反華州公共紀錄法,我們也認為大眾不會讓這樣的公權力無限上綱。」
不過,警察局高層也藉聲明說明:「該報告應該受到審議過程豁免,過早披露會損害獨立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