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的12歲少女撒哈.古兒遭夫家凌虐、施暴者卻遭無罪釋放的事件,已經引起阿富汗群眾譁然。此一家暴案不僅讓許多阿富汗的女性群起抗議,也讓童婚議題再度引起國際關注。
阿富汗的12歲少女撒哈.古兒遭夫家凌虐、施暴者卻遭無罪釋放的事件,已經引起阿富汗群眾譁然。此一家暴案不僅讓許多阿富汗的女性群起抗議,也讓童婚議題再度引起國際關注。
古兒12歲時嫁給年長的丈夫,一進門就飽受夫家凌虐。2012年,警察發現她被囚禁在地窖,全身佈滿菸燙的疤痕,頭髮幾乎被拔光,指甲也被婆婆拔掉。如今已被妥善安置的她,心中的傷痕仍無法撫平。本月9日,夫家的人被無罪釋放,威脅要取古兒性命,引起軒然大波。目前阿富汗總統已出面連絡女權團體,將保障古兒安全。
古兒受虐事件讓阿富汗女權團體群起上街抗議,除了捍衛女性的權益也大力抨擊童婚習俗對女性受教權的限制,及對身心發展所造成的傷害。童婚習俗在伊斯蘭教及印度教國家並不罕見,在《古蘭經》中,並沒有規定女性適婚年齡,在阿富汗甚至有一句俗諺:「當你摘下帽子朝前面的女孩扔去,她若沒有倒下,就表示可以結婚了。」
《摩奴法典》中則清楚寫道:「30歲的男人應同12歲的幼女結婚,24歲的男人應同8歲的女孩結婚。」這些過時教義常遭保守派人士誤用,讓女性小小年紀步入婚姻枷鎖。他們認為年輕的女孩比較容易管束,也是女方家庭脫離貧窮的捷徑。
然而除了喪失美好童年、無法正常受教育之外,童婚制度也讓年輕的新娘身心嚴重受創。年幼的少女在發生性行為或生產時容易造成下體撕裂傷,導致不孕或甚至喪命。2010葉門一名13歲少女埃爾姆在與丈夫行房時造成性器官撕裂,失血過多而死。另外,小新娘也常遭夫家虐待,輕則打罵,重則遭潑硫酸、割鼻毀容。
根據美國人口研究機構,全球每年約有1400萬名女性在18歲前結婚;在發展中國家,15至19歲少女主要死因是分娩併發症。國際婦女研究中心的主任蘇占尼則指出,若能降低10%的童婚率及能直接減少70%孕婦死亡率。
近年來,國際人權組織正積極遊走世界各國,保護深受童婚制度傷害的女童,並大力譴責童婚制度對女性的傷害。除了南非精神領袖曼德拉於2011年成立人權組織,對抗愛滋及貧窮,並幫助女童脫離婚姻枷鎖,目前全球還有近200個非政府組織致力於女童的保護及童婚制度的廢止,希望能讓女性能有健康,幸福的人生。
阿富汗現行民事法典規定,女性法定婚齡為16歲,而男性法定婚齡為18歲。據此推斷,如果女性小於16歲,男性小於18歲,則可以被視為「童婚」。聯合國婦女發展基金組織和阿富汗獨立人權委員會2008年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阿富汗婚姻中,有57%的婚姻一方不滿16歲。在訪查的200名童婚的受害者當中,40%的女孩在10歲至13歲之間,32.5%在14歲,另有27.5%則是15歲。
阿富汗的《消除針對婦女暴力》法律規定,如果一名男子與沒有達到法定婚齡的女子結婚,視情況將被處以至少2年的監禁。在女方要求下,可以解除婚約。阿富汗民事法典第70款規定,除非男子達到18周歲,女子達到16周歲,否則,他們的婚姻將被視為不合適。第71款規定,如果結婚女方的年齡小於15周歲,這樣的婚姻將不被批准。然而,在實際生活當中,童婚現象在阿富汗相當普遍。
多年的戰爭使阿富汗的經濟和發展遭受嚴重破壞,尤其是在偏遠地區,一些家庭有時候迫於生計,自願將自己未成年的女兒「賣給」有錢人家,而娶比自己小的女孩作為妻子在偏遠地區已經成為一種廣為接受的風俗。伊斯蘭教法規定,婚姻雙方必須基於同意的基礎之上。在女孩尚不具備足夠判斷能力的前提下,將她嫁給比自己年齡大好多的成年男子,在本質上是侵犯了女孩的合法權益,應該付諸法律手段,但由於阿富汗戰後的各項制度尚在起步,司法部門和執法部門有待完善,而長久以來阿富汗的女性權益遭到忽視,因此,童婚現象的消亡恐怕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