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人員也應將教師評訂系統提升至聯邦水平,不然將可能會失去從「有教無類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law)中獲得豁免的機會。
華州教育部長辦公室(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Public Instruction)相信問題是集中在州法內一個三字母的單字裡。
華州議會於一月起將開始舉行年度會議,屆時,教育問題還是會成為會議中的一大關鍵,而教育經費來源不只是唯一一項需要處裡的。
立法人員也應將教師評訂系統提升至聯邦水平,不然將可能會失去從「有教無類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law)中獲得豁免的機會。
華州教育部長辦公室(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Public Instruction)相信問題是集中在州法內一個三字母的單字裡。
新的教師評訂系統需要學生成長數據──包含考試成績或其他評訂學生成就之辦法──成為教師評訂的一部分,不過這也給予學校一些彈性選擇想要使用哪種分數進行教師評鑑。
華州法律內明訂,全州考試成績「可以」(can)成為教師評訂的一項因素,不過,根據教育部長藍迪.多恩(Randy Dorn)的說法,聯邦政府認為「可以」應改為「必需」(must),否則華州無法自聯邦教育法中取得豁免。
包含俄勒岡州(Oregon)、亞利桑那州(Arizona)、與堪蕯斯州(Kansas)在內,華州是少數可能喪失豁免的「高危險」州。目前,已有數十州已獲得「有教無類法案」豁免。
在「有教無類法案」下,豁免的州將可以有更彈性的空間處理如果提升教育品質,而不用趕在2014年截止日之前。根據「有教無類法案」,全國每位學生應該在明年完全符合年級別的閱讀與數學測試。
華州州法裡的用字是州際教育機關、立法人員、以及屬於教師工會的華州教育協會(Washington Education Association)共同研討的結果。
州參議院議員,代表波爾斯波(D-Poulsbo)的克莉斯汀.羅爾費斯(Christine Rolfes)表示,他不認為只要在州法裡改一個字就能解決問題。
她說:「我支持符合聯邦政府的建議。」
羅爾費斯指:讓法規中的語言能讓學校方便執行,而已經有許多學校開始使用新的教師與校長評訂系統,並且也開始以學生成長數據做為評訂的其中一項依據。
她也希望立法人員能夠注意不要再增加新的考試負擔在學生、教師、以及學校上。
羅爾費斯說:「若能在符合聯邦標準的前提下,進行最小幅的修正,我們就能做得越好。」
多恩則已向立法機關提出兩大項要求的其中一項,另一項要求則是提出5億4千4百萬用於基礎教育,以達到最高法院麥克利里(McCleary)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