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UI 俗稱 「醉酒駕駛」 或 「受損駕駛」是指駕車司機在操作車輛運行期間含量血液酒精超過法定限度。任何合理人士都不能在這種情況下安全駕駛車輛。
如果您是美國或加拿大公民帶有醉酒駕駛罪您將在穿越加拿大和美國邊境時將會獲得不同待遇。雖然在加拿大被判醉酒駕駛的加拿大人可能被美國海關允許進入美國但對於被判醉酒駕駛的美國人來說從美國進入加拿大要困難得多。
當駕駛人被判犯有醉酒駕駛罪行後這人可會被拒絕進入加拿大。所有人在加拿大邊境尋求入境時都必須接受加拿大司法系統剖析;此外加拿大海關司法系統剖析標準與美國海關評估剖析不同;因此無論美國判醉酒駕駛罪是輕罪還是重罪與加拿大海關剖析標準不相關。此外在加拿大司法系統中DUI 被處罰為 「可起訴的罪行」。相當於美國司法系統中的 「重罪」。加拿大沒有將醉酒駕駛相關罪行歸類為輕罪從加拿大海關剖析角度判斷這是一嚴重罪行並會被導致拒絕入境。
被判醉酒駕駛罪行後的人有很大機會被拒絕進入加拿大入境 無論此人是乘汽車、飛機、渡輪還是徒步試圖越過邊界加拿大海關官員有完全自由裁量權拒絕或批准進入。每人情況都不同所以不要將一個人往日情況與另一個人進行比較。曾經有著名人士經歷過被拒絕進入加拿大入境進行外交工作;總統喬治布什在一九七六年有一次醉酒駕駛罪最終通過加拿大赦免程序才批准進入加拿大進行外交公務。
如果被判醉酒駕駛罪有兩種矯正方法可以重新申請進入加拿大:1‧臨時居民許可證;2‧刑事康復。
- 臨時居民許可證是一度臨時越過邊界的方法允許持有人進入加拿大進行特定旅行。由於申請過程需要時間較長必須在特定旅行開始前提先幾個月通過加拿大簽證處申請。
- 刑事康復需要定罪與完成所有刑事判決後五才能夠申請;刑事判決結果可以包括向法院付款駕駛課程緩刑社區服務以及其他法院實施制裁。刑事康復將永久刪除酒精相關罪行再次允許康復者越過加拿大邊境。
根據加拿大法律只允許加拿大律師代表申請人準備文書工作並與官方會面。過去曾有一些未獲授權在加拿大執業的美國律師為其客戶提供矯正文書服務違反了加拿大法律;如果加拿大官員發現將會嚴重阻礙申請程序。
如果您被判醉酒駕駛罪後尋求方法從美國進入加拿大無論您屬任何國籍建議您首先與相近律師協商確保沒有任何與酒精有關違法行為的餘波;然後尋求加拿大律師以確保刑事康復獲得批准。在我們地區一些律師有權在兩個國家執業首先諮詢您值得信賴的律師讓他指導您走上正確道路。
作者簡介:
羅君愷律師十五歲自香港到愛爾蘭及美國留學,先後獲得四所美國知名大學的學位,其中包括西雅圖大學法律博士及華盛頓大學高級稅務法律學位,曾任國土安全部及郡縣檢查官。身為美國華人的羅律師,親身感受過申請移民手續時所面對的種種困難和障礙,他通曉移民各種不同的挫折和處境,因此致力於協助華人辦理移民手續。如有任何關於移民法例的問題,請致電 (425) 448-1230 與羅律師聯絡和相討,或到網址 www.bettercallkwan.com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