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編譯)谷歌執行長桑達爾·皮查(Sundar Pichai)在美國25年來最大的反壟斷案中作證時,為谷歌支付其他科技公司成為其設備上的默認搜尋引擎的行為進行了辯護。他表示,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提供給用戶更流暢、方便的搜尋體驗。
美國司法部稱,谷歌使用金錢向科技公司支付費用,以阻止競爭對手的搜尋引擎,從而抑制了競爭和創新。這些金額在2021年達到了260億美元以上,這項資訊來自政府提交的法庭文件。
谷歌則反駁稱,他們之所以在搜尋領域佔據主導地位,是因為用戶更傾向於使用他們的搜尋引擎,認為它更好。
皮查是谷歌辯護方的主要證人,他在周一(10月30日)作證稱,谷歌向手機製造商和無線手機公司支付金錢的一部分目的是鼓勵他們提升設備的安全性以及進行其他改進。他的陳述意味著這些支付並非僅僅是為了確保谷歌成為用戶在打開他們的設備時首先遇到的搜尋引擎,而是為了促進設備的整體改進。
當用戶在谷歌搜尋結果中點擊廣告時,谷歌會從廣告主那裡獲得廣告費用。而谷歌與一些公司,包括蘋果等,簽訂了合同,使谷歌成為這些公司設備上的預設搜尋引擎。作為一部分合同,這些公司會分享谷歌從廣告點擊中獲得的收入。
這起反壟斷案是自25年前美國司法部針對微軟的反壟斷訴訟以來規模最大的案件,該案於2020年在特朗普政府時期提起。審判開始於2021年9月12日,地點在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地方法院。
美國聯邦法官阿米特·梅赫塔(Amit Mehta)可能要等到明年初才會做出裁決。如果他認定谷歌違法,那麼將會進行另一場審判,以確定如何限制谷歌在市場上的影響力。
總部位於加州山景城的谷歌可能會被禁止向蘋果和其他公司支付費用,使其成為預設搜尋引擎從而改變市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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