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5号动议案是关于州交通运输支出的。
此议案规定将禁止将所有机动车资金收入,包括道路通行费、车辆牌照费等收入必须递交至州财政部并存入一个专用基金帐户,专用于「公路相关用途」,拟定流通 费的金额必须由州议会以多数投票方式决定,而且流通费须「统一且一致」,不可以交通拥塞时较高,而其他时段则较低的浮动定价。
1125号动议案
第1125号动议案是关于州交通运输支出的。
此议案规定将禁止将所有机动车资金收入,包括道路通行费、车辆牌照费等收入必须递交至州财政部并存入一个专用基金帐户,专用于「公路相关用途」,拟定流通费的金额必须由州议会以多数投票方式决定,而且流通费须「统一且一致」,不可以交通拥塞时较高,而其他时段则较低的浮动定价。该议案重申现有规定,要求流通费必须用于其被收取的设施中,明确参照90号州际高速公路浮桥财务管理。该议案还将禁止州立机构将「州公路上由燃油税或通行费资助的道路收益」转移至「非公路用途」。
1183号动议案
第1183号动议案是关于酒类饮品:
啤酒、葡萄酒和烈酒(烈性酒)的罚则与条例加以修订。
此议案将已过时的法规加以修改,避免低效且经营高昂的费用,关闭华盛顿州所有酒类专卖店并出售其资产;针对未成年人士出售酒类而制定的标准罚款、牌照吊销处分,及制定为现时两倍的惩罚措施,从而使持牌人更严格遵守条例;另外更改了葡萄酒的一些分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