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华州选民在今年十一月公投通过第502提案──「贩售休闲用大麻合法化」,联邦政府应做何种回应?逮捕持有州政府核发执照的大麻种植者?或将华州视作个案而不予理会?
若华州选民在今年十一月公投通过第502提案──「贩售休闲用大麻合法化」,联邦政府应做何种回应?逮捕持有州政府核发执照的大麻种植者?或将华州视作个案而不予理会?
两年前,在加州公投大麻合法化的最后时刻,「毒品管制局」(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九位前主席同时发表声明,要求奥巴马总统出面禁止大麻合法化。
而这样的严辞威逼确实奏效:总检察长艾瑞克.荷德(Eric Holder)即表明就算州法已合法大麻贩售,他亦是会「严格执行」联邦法对大麻的禁令。
无论是因感受到威胁,或仅是立场态度不明,加州选民最后依然以选票反对大麻合法。
而大麻争议这次轮到华州,选民将在11月6日决定是否遵从联邦法的大麻禁令,抑或开放合法。
若大麻合法通过,届时奥巴马政府将会与华州政府展开法令争战以阻止大麻合法化?或即使已获得州政府相关许可执照,联邦检察官依然将惩处大麻种植者?
又或是──如同一些大麻合法反对者及支持者预估──联邦政府在谴责大麻合法的同时,却置华州于不顾?
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尚未对此做评论,然而法律及药物政策专家则说明:任何联邦政府的回应皆会根据政策与法律立场。
大麻合法化提案支持者西雅图市律师(Seattle City Attorney)皮特.福尔摩斯(Pete Holmes)认为司法部在「一场与州政府官方长时间激烈的高层次对话」后,最后应会选择让步。
他说明:「我相信联邦政府最后应该会顺从选民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