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PCA專欄 – SCT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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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現年 65 歲,生於 1948 年 8 月。由於我在台灣工作,我在美國住了 7 年但擁有綠卡已有 14 年。於 2012 年底我只累積了 24 個工作季點。我想於今年申請 Medicare Part A, B 和 D。由於我沒有 40 個工作季點,我不能享有免月費 Part A。同時我亦需付Part B 和 Part D 月費。我知道 Part A 月費很昂貴。我可否當我於 2017 年累積足夠 40 個季點才申請 Part A, B 和 D?當然我知道那時我需要付 Part B 和 D 罰金。
(2) 當我於 2017 年申請 Part A,B 和 D 時,如果我需要付罰金,我是否只需付 Part B 和 D 月費另加罰金?
(3) 在我移民美國之前,我的食指受傷切斷了 2/3 長。我是否符合資格申請傷殘福利從而可以享受免月費 Part A?

延遲參加 Medicare 會有罰金

問﹕我有下列問題請教您們。

(1) 我現年 65 歲,生於 1948 年 8 月。由於我在台灣工作,我在美國住了 7 年但擁有綠卡已有 14 年。於 2012 年底我只累積了 24 個工作季點。我想於今年申請 Medicare Part A, B 和 D。由於我沒有 40 個工作季點,我不能享有免月費 Part A。同時我亦需付Part B 和 Part D 月費。我知道 Part A 月費很昂貴。我可否當我於 2017 年累積足夠 40 個季點才申請 Part A, B 和 D?當然我知道那時我需要付 Part B 和 D 罰金。
(2) 當我於 2017 年申請 Part A,B 和 D 時,如果我需要付罰金,我是否只需付 Part B 和 D 月費另加罰金?
(3) 在我移民美國之前,我的食指受傷切斷了 2/3 長。我是否符合資格申請傷殘福利從而可以享受免月費 Part A?

(加州讀者來函)

答﹕謝謝您的來信,現我們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1) 根據目前法例,假於您在美國合法連續居住最少滿 5 年同時亦是一個合法永久居民 (綠卡持有人) 應於 65 歲前 3 個月至 65 歲後 3 個月 (一共 7 個月) 的 「首次參加期」(Initial Enrollment Period) 內參加 Medicare (聯邦醫療保險) 避免因延遲參加而受罰。假如您於 65 時您 (或您的配偶) 擁有不足 40 個工作季點,您不能享受免月費 Part A (醫院保險),但您可以付款購買。每一個 Medicare 受益人都需要付 Part B (醫療保險) 月費。於 2013 年,標準 Part B 月費為 $104.90。Part A 和 Part B 月費每年都可能會調整。假如您不想付款購買 Part A,您可以選擇先參加 Part B,待您有 40 個季點時才參加 Part A。但在此情況下,您就沒有醫院保險,一旦需要住院留醫,您可能需要自付大部份或全部醫院費用。

(2) 假如您於 2017 年才申請 Medicare Part A 和 Part B,罰金應從您首次符合資格申請而又沒有申請時開始計算。當您申請時,社安局會告訴您應付的罰金金額。

至於 Part D (處方藥物保險),基本條件是您必須享有 Medicare Part A 和/或 Part B。本中心設有全國免費華語 (國語/粵語) 輔助熱線 1-800-582-4218 協助合資格長者申請 Part D 和 Part D 低收入補助 (Low Income Subsidy 簡稱 LIS 或稱 Extra Help)。假如您對 Part D 有任何疑問,請致電以上熱線,我們的職員會很樂意提供協助。

(3) 社安局對申請傷殘福利的資格有很嚴格的規定,例如您必須因傷殘而不能工作有 1 年之久。然而,根據目前法例,於您享有傷殘社安退休福利 24 個月後便會自動享有 Medicare 及免月費  Part A,但仍需付 Part B 月費。欲知詳情,請致電社安局 1-800-772-1213 或造訪當地社安局辦公室查詢。如有需要,您可以要求一位翻譯員協助,這服務是免費的,但您可能需要預約。

註一﹕讀者如對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醫療補助 (Medicaid)、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SI)、營養補充援助計劃 (以前稱為食物券) 及社安退休福利等有疑問,歡迎來函本中心。地址是﹕Ask NAPCA 專欄,1511 Third Avenue, Suite 914, Seattle, WA 98101。鑒於我們的服務是完全免費,毋需附回郵信封,但請註明回郵地址,以便回覆。

註二: 所有低收入和低資產 Medicare 受益人仍然可以申請低收入補助 (Low Income Subsidy), 幫助他們支付 Medicare 處方藥物計劃費用。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 Medicare 處方藥物計劃的人士,若低收入補助獲得批准,並不需要支付罰金。同時擁有 Medicare 和 Medicaid 人士,如有需要,每月可以提出更換他們的處方藥物計劃,但每月只限一次。 假如您有疑問或提出申請時需要協助,請致電 NAPCA 免費華語 (國/粵語) 熱線 1-800-582-4218。

(本專欄由 NAPCA 主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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