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生于 1952 年 9 月。我目前仍在工作。我知道我的完全退休年龄是 66 岁。我上社安局的网站获知假如我于 62 岁退休估计可以获得的社安退休金每月有 $1,907,但假如于 66 岁才退休则有 $2,549。请问 $2,549 这金额如何估计出来。是否我可以于 62 岁后停止工作还是需要继续工作至 66 岁?
(宾夕凡尼亚州读者来函)
答:谢谢您的来函。您在社安局网站查到您于 62 岁时,您的社安退休金金额估计每月有 $1,907,但于 66 岁时则可领取 $2,549。当社安局估计您于 66 时可以领取的金额是基于您于 62 岁后继续工作至 66 岁,而且收入与目前的不变。假如您停止了工作,或收入减少,您于 66 岁时可以领取的退休金会少于社安局估计的金额。由于各人情况有别,欲知详情,我们建议您造访当地社安局办公室就您本身的个案查询。如有需要,您可以要求一位翻译员协助,这服务是免费的,但您可能需要预约。
问:我目前是 68 岁,每月领取的社安退休金有 $1,600。我太太今年 65 岁,估计她于 66 岁时每月可以领取的社安退休金 有 $2,100,但假如延迟至 70 岁才申请退休,每月则有 $2,730。她计划于 66 岁停止工作但延迟至 70 岁才申请退休。在 66 岁至 70 岁期间,她计划根据我的社安记录申请 「配偶社安退休福利」(每月有 $800)。直至 70 岁时她才申请领取她本身的社安退休福利。请问这是否可行?
(新泽西州读者来函)
答:谢谢您的来函。您太太计划于 66 岁申请 「配偶社安退休福利」并延迟至 70 岁时才申请领取她本身的社安退休福利。您本人已退休,目前每月领取的社安退休金有 $1,600。现回答您的问题如下。
我们相信您太太已累积足够 40 个或以上工作季点,假如 66 岁是她的完全退休年龄 (FRA) 以及她愿意的话,她可能可以于她的 FRA 时申请领取您于您的 FRA 时合资格领取的社安退休金之 50% (不一定是 $800) ,并延迟至 70 岁才申请领取她本身的社安退休金。即使她 66 岁后不再工作,当她到达 70 岁时,她可能可以领取她本身较高的社安退休福利,但两者不可兼得。她亦要于她的 FRA 时向社安局申请延迟退休。由于各人情况有别加上法例时有更改,我们建议当您太太申请延迟退休时,就她本身的个案向社安局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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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很多 Medicare 受益人都可能符合申请低收入补助 (Low Income Subsidy 简称 LIS 或称 Extra Help) 的资格,而得以享受节省许多药费以及月费和共付额。欲知详情或假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您致电以上辅助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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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由 NAPCA 主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