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哲瑞 @张哲瑞律师事务所
众所周知,每年,美国政府授予约140,000个工作类移民签证。这些工作类签证(或EB签证)授予签证持有人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权利(或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有有悠久居留的条件)。 在美国移民的列表中,有五类工作签证,这些EB签证包括:
- EB-1:杰出人才签证
- EB-2:高学历专业人才和特殊才能人才签证
- EB-3:技术工人,专业人员和非技术工人签证
- EB-4:特定特殊移民签证
- EB-5:投资移民签证
获取任何一个EB类签证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为如果没有按照复杂的美国移民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申请将导致申请延迟或移民申请不能得到批准。申请人在申请前要熟悉任何EB签证的具体要求,并且请有经验的律师帮准备移民申请。在上期报纸中,张哲瑞律师事务所的周建律师就H1B签证申请给出了十分有用的建议,文章广受欢迎。本期,我们特别邀请了张哲瑞律师事务所的张哲瑞律师就EB1移民签证问题做了介绍。
2016年1月8日,美国国务院公布了2016年2月最新的移民签证排期。
在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表上,中国大陆EB-2的排期截止日从2012年2月1日前进到2012年3月1日,EB-3的排期截止日从2012年7月1日前进到2012年10月1日,EB-5的排期截止日从2014年1月8日前进到2014年1月15日, 也就是说,只有那些早于这些日期的移民签证申请可能被批准。
在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表上,中国大陆EB-2的排期截止日依然为2013年1月1日,EB-3的排期截止日依然为2013年10月1日,EB-5的排期截止日依然为2015年5月1日。美国移民局稍后会在www.uscis.gov/visabulletininfo网页上公布是否那些优先日期早于这些日期的申请人可按这些日期递交身份调整申请。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鼓励我们的客户尽早递交NIW申请。目前,对于出生在中国大陆的NIW EB-2申请人来说,需要等待较长时间的排期才能递交身份调整申请。不过请注意,如果您的配偶出生在除中国大陆或印度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港澳台三地),您在递交NIW申请时,可借用配偶出生所在地的移民名额,同时递交I-485申请,无需再等待排期。
此外,如果您在NIW批准后做出了更大更重要的成果,也可以考虑申请EB-1。EB-1类别
目前有签证名额可用,无需等待排期。我们有不少客户先委托我们申请了NIW, 后来有
了更大更重要的成果,又成功地申请了EB-1,如今已拿到绿卡。
如果您不能确定您是否符合申请NIW的条件,您可以联系张哲瑞律师作免费咨询: info@
hooyou.com 。张哲瑞律师会帮助您选择最适合您的申请类别,并为您提供具体的申请
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