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編譯)華盛頓州一項規定最低結婚年齡為18歲的法案在立法機構再次陷入僵局。
根據非盈利組織Unchained At Last的數據顯示,在2000年至2018年期間,美國有近30萬名未成年人結婚,其中大部分是未成年女孩和成年男子之間的婚姻。
據該組織稱,同一時期在華盛頓州,有4831名未滿18歲的人結婚。而且華盛頓州是全國僅有的幾個沒有規定最低結婚年齡的州之一。
眾議院1455號法案在本年3月初似乎有了勢頭,當時它在華盛頓州眾議院一致通過。但法案在參議院卻陷入了困境,因為它沒有及時從參議院被法律和司法委員會( Senate Law and Justice Committee)中拿出來投票,沒有趕上最後期限。
今年,包括西弗吉尼亞州和懷俄明州在內的各州將其最低結婚年齡提高到18歲,除了一些例外情況。據Unchained At Last稱,在太平洋西北地區,俄勒岡州的最低結婚年齡為17歲,而愛達荷州的最低年齡為16歲。
在華盛頓州,任何年齡的未成年人仍然可以結婚。如果他們是17歲,他們可以在父母同意的情況下結婚,如果他們的年齡比這更小,就需要得到法官的批准。
根據Unchained At Last的創始人和執行董事弗雷迪·瑞斯(Fraidy Reiss)的說法,「很多未成年人幾乎總是被他們自己的父母迫結婚的。」
瑞斯表示,許多美國人還沒有意識到童婚在這裡是一個問題。她解釋說,沒有人有組織地反對結束童婚,州立法者也沒有把該法律作為優先事項。
瑞斯認為︰「童婚仍在發生,因為這是一個主要影響女孩的問題,而立法者並不以優先考慮女孩的問題而聞名……另外由於大多數美國人不知道這一點,他們沒有向立法者反出『這到底是什麼,你們需要改變這一點』的聲音。」
來自雷德蒙的民主黨參議員曼卡‧丁格拉(Manka Dhingra)是法律和司法委員會的主席,她告訴《KOMO新聞》,她必須評估在發給她的委員會的65項法案中,哪些急切需要在今年通過。
本屆立法會議於週日(23日)結束,立法者將於2024年初再次召開會議。丁格拉說︰「我期待著在下屆會議上為這項法案舉辦一個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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