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編譯)妮可(Nique)獨自前往金縣的法庭,出席法庭首次聽證時,沒有律師或受害者權益倡議專員陪伴她。她在去年四月申請了針對其丈夫的保護令。法庭文件顯示,她聲稱她正在逃離一段精神虐待的婚姻,並感到生命受到威脅。
妮可是金縣居民,因為她擔心丈夫可能會找到她,她要求使用暱稱。
在提交詳細情況的文件後,金縣高等法院批准了一項臨時保護令,該保護令的有效期為最多兩週。這項臨時保護令的目的是在法院安排聽證會來決定是否頒發一項全面保護令之前,為妮可提供一定的保護。全面保護令可以持續一年或更長時間,提供更長期的保護。然而,當天的聽證會並沒有按照預定計劃進行。
妮可說︰「我感到自己被貶低,沒有得到足夠的傾聽和發表意見的機會。專員似乎更像是在尋找方式來為我的施虐者辯護,而不是真正聆聽我的投訴。」
不久後,高等法院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來支持頒發全面保護令。妮可指出,她的丈夫對家庭財務擁有完全控制權,因此她無法支付自己的律師費或住房費用。她的前夫有律師並且有住所,這使她在法庭上處於極大的劣勢。
她表示︰「由於我受到經濟剝削,我需要克服許多困難才能獲得幫助和支持。不過最終這些幫助並沒有真正滿足我的需求。」
妮可的經歷對於家庭暴力倖存者來說並不罕見。家庭暴力是造成全國婦女和兒童無家可歸的主要原因,根據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HHS)的數據,幾乎有40%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在生命中的某個時刻會無家可歸。一旦陷入無家可歸的境地,由於缺乏施虐者可能擁有的資源,他們難以獲得法庭下令的保護,以確保他們的安全。
對於一些低收入倖存者來說,他們可能面臨科技和網路存取不穩定的問題,這使他們難以在線上提交相關文件或保持與法庭聽證的聯繫。其次,交通和兒童看護的費用也可能對他們造成負擔,使他們難以參加法庭聽證。
另外,倡議者表示,那些經歷無家可歸的受害者可能難以找到提供庇護、輔導員或法律服務的途徑,這些服務將顯著提高他們獲得保護令的機會。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除了後勤障礙之外,華盛頓州無家可歸的受害者在法庭上出現的方式也可能對他們不利。他們通常看起來疲憊不堪和不整潔,這使法庭對他們的可信度產生懷疑,最終導致申請被拒絕。根據InvestigateWest取得的法院數據,金縣有約51%的家庭暴力的全面民事保護令被拒絕,說明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2021年,華盛頓州的立法者通過了一項法律,旨在提高民事保護令的可及性和效力,其中的多項變更已於2022年7月生效。另一項在今年通過的法律已於7月23日生效,它擴大了執法和司法官員關於保護令執行和程序的培訓。這些法律加強了華盛頓州的保護令政策,使其比許多其他州更強大。
儘管政策變化是一種進步,但倡導者和服務提供者認為這些政策變化沒有考慮到低收入和無家可歸的家庭暴力倖存者的特殊需求,而這些人在尋求保護令的人群中佔據了相當大的比例。
他們呼籲提供更多的資金來支持家庭暴力倖存者獲得住房、庇護所和法律服務。他們也強調,政府需要確保新的法規在整個州內得到一致的實施,以確保低收入家庭暴力倖存者能夠獲得真正的可訪問性,即無論他們身在何處,都能夠得到所需的支持和保護。
為皮爾斯縣的低收入個人提供民事法律援助的「塔科馬普羅波諾用戶社區律師」(Tacomaprobono Community Lawyers)的傳媒主任勞裡·達文波特(Laurie Davenport)表示︰「我們需要關注導致無家可歸問題的根本原因,其中家庭暴力是一個重要因素。我們是否投入足夠的資源來解決這個問題?受害者無法輕易獲得法律幫助以獲得保護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缺乏支持
妮可在法庭文件中提出指控稱,在她離開丈夫一個星期後,他從他們的聯名銀行帳戶中拿走了錢。根據金縣支持家庭暴力服務提供者組織「結束性別暴力聯盟」(Coalition Ending Gender-Based Violence),她的錢很快就花光了,於是她設法在布羅德維尤庇護所和過渡住房(Broadview Shelter and Transitional Housing)找到一個住處,這是西雅圖僅存的緊急家庭暴力庇護所。
妮可說︰「在很短的時間內從一個擁有四個臥室的房子和舒適的退休生活,陷入了無家可歸的境地,我幾乎失去了一切。」
資金和計劃的變化使得西雅圖在過去十年中失去了兩個緊急家庭暴力庇護所,導致整個金縣只剩下三個指定的家庭暴力庇護所。「結束性別暴力聯盟」的計劃總監莉亞·阿羅敏(Lea Aromin)說︰「這表明了對家庭暴力倖存者的急需支持在該地區存在嚴重不足。」
幸運的是,妮可還剩下足夠的錢,可以在等待布羅德維尤的單位期間入住酒店。她認為,在羅德維尤,她能夠獲得倡議者、法律服務和住房援助,這對她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改變。儘管她的保護令被拒絕,但在庇護所中找到的支持和隱私使她感到安全。她說︰「我能夠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方向,保持心理平衡,從而制定計劃並著手實施。」
但許多倖存者就沒那麼幸運了。根據該庇護所的家庭暴力項目經理斯泰西·馬龍(Stacey Marron)介紹,布羅德維尤庇護所由非營利組織「Solid Ground」運營,擁有10個庇護所單元和21個過渡性住房單元,遠遠不能滿足該地區的需求。
根據營運該接收熱線的西雅圖庇護所提供者瑪麗中心(Mary’s Place)提供的數據,在金縣,2022年透過該縣緊急家庭庇護所接收熱線(Emergency Family Shelter Intake)尋求庇護的2042個家庭中,有760個家庭(佔 37%)被確認為家庭暴力倖存者。
儘管COVID-19大流行期間家庭暴力案件激增,但在過去五年裡,聯邦政府對於提供家庭暴力服務和庇護所的資金支持卻一直在減少。
為了彌補聯邦資金削減的23%,華盛頓州反家庭暴力聯盟(WA Coalition Against Domestic Violence)與其他服務提供者於一月份時,請求州政府提供1.32億美元的兩年期資金支持。最終,州政府在預算中批准了5,080萬美元,其中包括持續性和一次性資金,以支持犯罪受害者服務。
然而,服務家庭暴力倖存者的倡導者和律師仍然認為,在華盛頓州,法律和住房資源遠遠不足以滿足客戶的需求,特別是低收入客戶。由於缺乏住房或庇護所,一些受害者可能會選擇繼續與施虐者同住,而不願冒風險提出可能無法獲得的保護令。
克拉克縣義務律師計劃(Clark County Volunteer Lawyers Program)的律師瑪拉·拉普(Marla Rapp)親眼見過一些客戶因財務原因而選擇回到施虐者身邊。她說︰「在面臨財務困難時,他們通常不知道如何獨立解決問題,尤其是那些有孩子的倖存者。」
金縣保護令倡議計劃(King County Protection Order Advocacy Program)經理安吉拉·羅格內斯(Angela Rogness)表示,如果家庭暴力倖存者提出保護令申請,法庭系統內存在的無意識偏見可能會使沒有律師的低收入或無家可歸的倖存者在法官面前難以顯得可信。該計劃幫助金縣居民提交保護令申請。
根據金縣審計長辦公室的分析,2016年到2021年中期,在高等法院提出保護令申請的人中,只有9%有代表律師。而分析結果顯示,有律師的申請人獲得全面保護令的可能性比沒有律師的申請人高60%。
在一般情況下,施虐者在法庭上表現得自信和整潔,而受害者通常顯得不整潔和凌亂。羅格內斯說︰「儘管法庭應該根據人們的陳述來評估案件,但儀容問題可能會影響法庭的看法。」
一家為性暴力受害者提供服務的全州非營利律師事務所「性暴力法律中心」(Sexual Violence Law Center)的執行董事里迪·穆霍帕迪亞(Riddhi Mukhopadhyay)表示,有時受害者感到不被支持或認為法庭不會給予公正對待而決定不繼續提出保護令。
根據InvestigateWest獲得的法院數據,在金縣被駁回的全面家庭暴力保護令中,大多數(61%)是因為申請保護令的人要求撤銷或未能出庭。
穆霍帕迪亞說︰「法律的目的是為了使其易於理解和使用,以支持倖存者。然而,倖存者仍然在沒有足夠支持的情況下遇到問題,導致他們選擇不繼續參與法律程序。看到倖存者自願退出旨在支持他們的法律程序是令人沮喪的,因為這些程序本來是為了幫助他們。」
實施方面的挑戰
華盛頓州更新的保護令法允許遠程法庭聽證會和在線提交申請的選項。羅格內斯稱,這對於無法負擔前往法院、停車或託兒費用的倖存者來說非常有利。此外,遠程法庭聽證會和線上提交還有助於那些不希望與施虐者在同一地點的倖存者的安全。
將保護令程序遷移到線上平台雖然有益,但也會面臨一些挑戰。這包括需要上網設備、網路和電力來使用線上系統,而這些資源對於低收入或無家可歸的倖存者來說並不總是容易獲得。
羅格內斯表示︰「那些不具備必要技術硬體和知識的人可能會被排除在線上法律程序之外,因此需要採取額外措施確保法律程序的包容性和公平性。」
金縣保護令倡議計劃旨在幫助倖存者準備線上保護令申請,以增加它們被批准的可能性。可是,羅格內斯說︰「由於工作負荷大,我們無法及時處理所有申請,導致一些倖存者最終不得不自行提交申請。」
羅格內斯強調,如果錯誤地填寫保護令的申請表格或被拒絕,那麼倖存者的安全可能會受到嚴重威脅。
當法院不批准他們的申請時,他們的聲譽可能會受損,這使得重新提交申請變得非常困難。這種經歷可能會對倖存者的心理造成巨大的打擊,讓他們感到沮喪和失望,因為他們覺得他們已經盡力去尋求幫助,但法院卻沒有相信他們的話。
逃離家庭暴力的倖存者通常會面臨生活上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這也會對法庭程序產生影響,尤其是在那些尚未統一實施線上選項的法律體系中。
在提出保護令申請時,法律要求將相關法庭聽證資訊送達給被告,也就是被指控有施虐行為的人。在華盛頓州,通常由執法機構或專門的法律程序服務人員負責執行此送達程序,他們會根據受害者提供的地址與被告聯繫,以確保被告知曉法庭聽證的時間和地點。
布羅德維尤的家庭暴力計劃經理馬龍表示,在某些情況下,受害者申請保護令時可能不知道施虐者的具體位置,因為施虐者也已經離開他們之前的住所。為解決這個問題,根據新的法律,被告可以透過電子方式,例如電子郵件、社交媒體或短信,來接收法庭聽證通知,這被稱為「電子送達」。
馬龍指出,虛擬的電子送達選項對於無家可歸的家庭暴力倖存者是有幫助的,但前提是執法部門和法庭必須接受並認可這種方式。
不同的法官對電子送達政策的理解和要求有所不同。有些法官只要求提供訊息已成功發送給被告的證據,而有些法官則要求提供被告已經閱讀訊息的證據。
馬龍表示,在金縣使用電子送達時沒有遇到太多問題,但在皮爾斯縣,法院通常只在沒有提供被告的實際地址時才允許使用電子送達,將其視為替代選擇。
羅格內斯認為,明確規定何時可以使用電子送達,以及為執行送達任務的執法人員提供更多資源和培訓,有助於解決電子送達可能引發的問題。她說︰「我認為制定更多標準化的規定,可以幫助統一和簡化法院保護令程序,使其更容易理解和執行,從而更好地保護家庭暴力倖存者的權益。」
能在布羅德維尤得到住房對妮可來說至關重要。她提到,在首次保護令聽證會上與專員的負面互動後,她在每一次隨後的聽證會上都有辯護律師陪伴她。
她表達了對布羅德維尤工作人員的感激之情,她說︰「由於自己處於劣勢,且流離失所,更需要經歷一系列複雜的法律程序。布羅德維尤工作人員在提供住宿的同時,也在法律程序方面給予了幫助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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