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為鼓勵海外僑胞經由報導僑社萬象,記錄僑社共同記憶,啟動成為自媒體的潛能,特於2017年9月15日至10月20日舉辦「2017僑務電子報徵文比賽」,歡迎海外僑胞踴躍投稿。
徵文比賽分「僑社」與「雙十國慶」兩組,其中僑社組以報導海外僑社本年舉辦之活動、發生的事件或僑胞故事等值得分享之經驗及事實為主;雙十國慶組則可記錄海外僑社或臺灣本年辦理雙十國慶活動的成果或個人感想。
兩組均設特優、優等及佳作獎項,獎金總額高達新台幣40萬元。參加徵文比賽詳細辦法,請上僑務電子報http://ocacnews.net/overseascommunity/index.jsp
***參賽作品含中文稿件及相關相片2至4幀,須以Word程式繕打;相片像素至少1MB以上,所附作品均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或拍攝,且未曾在任何形式之平面和網路媒體局部或全部發表,稿件及相關相片請各成檔案,以附件格式寄送ocac19@ocac.gov.tw,收件日期為臺灣時間,以收件電子信箱紀錄為準。
參賽作品由僑委會按主題、字數、相片張數及清晰度、投稿日期等客觀要件初審,通過入圍者公布於僑務電子報網頁。
通過初審之作品將由專家組成評審團決選:選出兩組特優、優等及佳作作品;評審配分含:主題表達40%、結構20%、相片及圖說30%、公布網頁pageview10%。參賽作品若未達決選標準,特優或優等獎項得從缺或不足額頒發***
著作權認定
(一)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參賽者所有,於活動評選期間配合活動推廣,提供主辦單位於活動網頁刊載。
(二)得獎作品須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同意轉授權指定之對象,進行非營利性目的之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及散布。
(三)參賽作品如有攻訐、違反善良風俗,或偽冒、抄襲等侵犯著作權情事,經發現並查證屬實,活動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已領獎金、獎牌,獎項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於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