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内政部日前修正「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申请入国居留定居许可办法」,放宽措施自18日施行。日后持有我国护照之海外侨胞,只要有直系血亲、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的父母在台设有户籍,均得迳向入出国及移民署申请发给与护照相同效期的入国许可,在护照有效期内,侨胞返国将更为便捷。
中华民国内政部日前修正「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申请入国居留定居许可办法」,放宽措施自18日施行。日后持有我国护照之海外侨胞,只要有直系血亲、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的父母在台设有户籍,均得迳向入出国及移民署申请发给与护照相同效期的入国许可,在护照有效期内,侨胞返国将更为便捷。
此次移民署更进一步放宽,海外侨胞只要曾经持有临人字号入国许可者,即可持凭已订妥回程班次的机(船)票,返国时于机场向移民署申请临时入国许可证,入国停留30日。
另外,增订海外侨胞申请入国许可时,移民署得同时配赋统一证号的规定,俾便侨胞在国内从事投资、报税、银行开户等事项使用。
上揭规定可迳至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网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移民署法规」项下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