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议会10月3日一致通过一项议案,鉴于近年来由于经济下滑,引至帐篷城在市内如雨后春笋,政府感到有需要加强规管,由教会主办的无家可归者营地,再不须每六个月就强迫迁徙一次。
市议会10月3日一致通过一项议案,鉴于近年来由于经济下滑,引至帐篷城在市内如雨后春笋,政府感到有需要加强规管,由教会主办的无家可归者营地,再不须每六个月就强迫迁徙一次。
之前教会和其他志愿机构业主,如果希望建立一个露宿者营地,政府仅可授予一个「临时使用许可证」,费用还约需$2,000,另加其他邮资及手续费用$1,000,引致大部分帐篷城大多不会运作太久。这等于营地只有六个月寿命,之后可能会改变用途,或令无家可归者必须每六个月作一次大迁徙。
批准教堂或一些宗教团体为无家可归者提供帐篷营地,获得特别许可证,标明属于「宗教设施中区域范围内附带物」,但新规例只适用于宗教团体。
新建议预料会使更多宗教团体纷纷仿效,在营区内兴建较长久的设施,包括提供厕所、食水和用餐区域等基本诉求,而且订定使用范畴;对于毒品、酒类、卖淫及枪械武器等亦作出严格的规范,但营地将不会提供公共健康和身分检查等设施,每个营地并限制住者人数上限为 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