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官員稱,一旦英國退出歐盟,英國的制裁機制可能會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尤其是涉及通過發放豁免許可來授權與黑名單上的實體或個人進行交易。
制裁作為外交政策的一種工具,如果被歐盟多數成員國實施可發揮最大作用。但英國在發放豁免許可的能力一直受限,因為難以確保豁免不會與歐盟其他成員國的解讀發生衝突。
本月早些時候,金融制裁實施辦公室(Office of Financial Sanctions Implementation)負責人Rena Lalgie在英國上議院小組委員會接受質詢時表示,英國將有機會在實際監管方面做更多事情,例如能夠就這些制裁機制給出更清晰、更明確的指導……因為英國將不必再通過那些需要仔細考慮28個不同司法轄區的程序;英國十分清楚落在企業身上的合規成本。
當觸發脫歐程序時,英國政府已經把制裁立法列為英國議會將處理的首要立法任務之一,以確保正式脫歐後英國有一套設計並實施制裁的法律框架。
英國財政部制裁和非法金融事務副主管Giles Thomson稱,英國政府很快將把制裁法案提交給議會進行討論,該法案旨在確保不給企業帶來額外負擔。
Thomson也在英國上議院小組委員會發表了講話,他說,政府確實有雄心要盡可能地降低企業的負擔;一旦退出歐盟,英國政府或許會在這方面擁有更大的靈活性。
他表示,英國政府正在為制定制裁法律框架做準備,已經向企業全面徵詢意見,預計該法律框架將基本複製英國目前作為歐盟成員國在這方面的法律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