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明列滋事搗亂罪狀 聲言逮捕抗議者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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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即將過去,今年西雅圖市面充斥著許多抗議示威活動,從勞動節騷亂至最低工資集會,以至近期的反對警察種族暴行示威。據西雅圖警方統計數字,截至目前為止市內已有超過300場示威活動,其中絕大多數皆屬和平抗議。對於逮捕行動,西市警方已列明一項指引方針,以確定其中示威抗議者會否背負刑事責任。

2014年即將過去,今年西雅圖市面充斥著許多抗議示威活動,從勞動節騷亂至最低工資集會,以至近期的反對警察種族暴行示威。
據西雅圖警方統計數字,截至目前為止市內已有超過300場示威活動,其中絕大多數皆屬和平抗議。對於逮捕行動,西市警方已列明一項指引方針,以確定其中示威抗議者會否背負刑事責任。

西雅圖市檢察長辦公室的刑事檢控部,曾發送一份內部備忘錄列出「大多數情況下,執法人員要盡力保障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個人權利及維護社會秩序和安全之間,取得微妙和困難之間的平衡。」

這份備忘錄詳述了哪些行為,使抗議示威者可能會招致刑事指控、逮捕、以致遭監獄扣押:

人身攻擊、威脅或以抵抗方式來對付一名或多名涉事警員,包括人身攻擊是為了避免遭逮捕或拆毀搭建物;或
摧毀或損害公共、私人財物;或
威脅傷害人身、財產;或
造成騷擾;或
以虛假名義舉行或參與示威,此即等同詐騙行為。

備忘錄涵蓋了廣泛犯罪行為的定義,它為警察提供了通行證,可輕易逮捕非暴力的示威者。

例如,在2013年8月1日,8名示威者在三街和松街外的一家麥當勞餐廳被捕,搗塞車道要求提高最高工資,在繁忙的下班高峰期間舉行抗議,期間西雅圖警察多次向示威者宣稱向前移動會進行逮捕。

一個月後,西市檢察長辦公室轍回當天被捕抗議者的控告。

在大多數情況下,西雅圖警方檢控遊行示威者,少以涉嫌襲警或妨礙司法入罪,多數示威者是以違反社會秩序起訴,金郡檢察處期後會把被捕抗議者處以刑事指控,並對他們的量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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