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致公平原則和需要增加道路稅收,來自亞基馬選區的華州參議員柯蒂斯.敬(Curtis King)上月27日表示,一旦新國道520浮橋完成後,騎自行車跨越浮橋車道應繳納通行費用。擔任州參議院交通委員會委員的參議員敬說:「我認為以一名騎自行車人士來說,如要騎自行車穿越大橋,繳費是合理的,還可以幫助我們解決財務困境。」
為達致公平原則和需要增加道路稅收,來自亞基馬選區的華州參議員柯蒂斯.敬(Curtis King)上月27日表示,一旦新國道520浮橋完成後,騎自行車跨越浮橋車道應繳納通行費用。
擔任州參議院交通委員會委員的參議員敬說:「我認為以一名騎自行車人士來說,如要騎自行車穿越大橋,繳費是合理的,還可以幫助我們解決財務困境。」
參議員敬繼續說道:「用者自付是恆常公平的原則,人們使用了自行車道,難道就不應該付出。」
參議員敬舉了個例子,實施自行車收費好比汽油稅,大部分駕駛電動車的駕駛不必付出高昂的燃油稅,但同樣使用著一般道路及措施,是為不公,當然自行車繳付的過橋費金額絕不會比汽車駕駛多。參議員敬還指出,這只是一個初步想法,要與專家和其他人討論過後,才會實施推行。
該項建議很快就被聯合自行車俱樂部的執行董事伊麗莎白(Elizabeth Kiker)駁回:「我懷疑這根本就是斷章取意,企圖偷換概念,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她說:「這不僅實施會非常困難,它也是全國同類計劃中的創舉,勸阻人們不要解決交通擁塞問題。」
「似乎並不是走在正確的方向軌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