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您們刊登於世界日報周刊的專欄忠實讀者。現我有下列問題請教您們。
(1) 我剛剛領取了我的社安退休福利,但我仍在工作。由於公司節省人手,我短期內需要領取失業救濟金。請問這是否會影響到我的退休福利?
(2) 我所領取的社安福利是否需要付稅?
(華盛頓州讀者來函)
答:謝謝您的來函,現我們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1) 社安局不會將您的失業救濟金作為收入一部份,因此您的退休福利不會受到影響。然而,您的失業福利可能會因為您同時領取社安退休金而被削減。請聯絡當地州失業福利部門查詢詳情,尤其是您的失業救濟金可能被削減的情況。
(2) 假如您的社安福利是您唯一的收入, 您可能無需付稅。但假如您有其他收入,一般來說,您可能需要申報聯邦所得稅和需付稅。
於 1 月份內,您應會收到社安局的通知 (SSA-1099 表格) 告訴您上一年度您領取的社安福利金額。當您填報您的聯邦政府所得稅表時,您可以根據這份通知呈報。假如您沒有收到該通知,您可以上網 www.socialsecurity.gov/1099 索取。至於您的社安福利是否需要付聯邦政府所得稅視乎您是否有其他大額收入,例如工資、自雇收入、利息、股息以及社安福利以外需要報稅的收入等。根據目前法例,當您填報您的聯邦政府報稅表時,假如您的收入是在 $25,000 至 $34,000 之間 (夫婦合併報稅則為 $32,000 至 $44,000),您可能需要按您的社安福利金額最高達 50% 付稅。假如您的收入超過 $34,000 (夫婦合併報稅超過 $44,000),則可能需要付稅的社安福利金額最高達 85%。
當決定您的部份需要付稅的社安福利時所說的「收入」 包括您的調整收入、免稅利息以及您的社安福利金之 50%。然而,根據目前國稅局所定的稅例,您需要付稅的社安福利金額不會超過 85%。
假如您仍有疑問,請致電 NAPCA 全國免費國/粵語輔助熱線 1-800-582-4218 或再來信。
註﹕很多 Medicare 受益人都可能符合申請低收入補助 (Low Income Subsidy 簡稱 LIS 或稱 Extra Help) 的資格,而得以享受節省許多藥費以及月費和共付額。欲知詳情或假如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致電以上輔助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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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 NAPCA 主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