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 張百合)在一次特殊行動中,西雅圖警察局長凱瑟琳·奧圖爾(Kathleen O’Toole)推翻了針對三名警官不當執法的結論,這三人在聽到槍響後向一輛轎車開火,事後證明弄錯了槍聲來源。
最終定論的奧圖爾在上週五給市長墨瑞和市議會主席布魯斯·哈雷爾(Bruce Harrell)的信中表露了她的最終決定。如果警察局長要推翻公民領導的專業問責辦公室(OPA)做出的決定,必須向市政府寫信。
在信中,奧圖爾稱這起警官涉嫌槍擊案引起了居民和警局的高度關注,當局對涉事警官進行了「極度嚴肅」的仔細審查。但她坦誠表示,如果她是這些警察,當時會做出一樣的反應。奧圖爾的信還被抄送給市議會的其他成員和市檢察長。
事件發生在2014年12月31日,新年前夜的這起事件中所幸無人受傷,現場情況被巡邏車視頻記錄下來。
西雅圖警察辦公室協會主任、警探榮恩·史密斯(Ron Smith)說,「她做出了絕對正確的決定。我和那三個警察都松了口氣。」史密斯認為OPA的分析是「徹頭徹尾的事後諸葛亮」,違反了警局政策和美國最高法院的個案法律。
OPA的公民主任皮爾斯·墨菲(Pierce Murphy)上周日稱,這次事件的結果是對OPA審查過程的高度讚揚,表明案件內容經過仔細覆核,容納了不同的觀點。
這起深夜事件發生在幾個調查一起西雅圖南部居民區疑似家庭暴力事件的警官身上。兩名警察當時站在巡邏車旁,審訊房子外的一個人,另一名警察已經進入了房子。當第四名警察從房子向巡邏車靠近時,從東部和巡邏車後傳來幾聲槍響,有人向警察的方向開火。三名在房外的警察稱他們聽見槍聲,子彈和他們的頭擦肩而過。三人當時還想到了社交媒體上有人將這一天描述成針對警察的「殺豬夜」。他們還聽說當晚早些時候同一地區發生的槍擊事件,嫌疑人在車上向警察射擊,至今逍遙法外。而同樣的時間幾天前在西雅圖南部剛發生過。
奧圖爾在信中說,「三名警官都認為自己被迎面而來的轎車車主伏擊了,所以向那輛轎車回火開槍」。其中一名警官在開火前還確保當時受審的人在巡邏車中被保護起來。
靠近的轎車急刹車後,警察們就停了火。司機打開窗,大喊他被另一輛車中的人襲擊,那輛車中有兩個人。儘管警察開槍導致駕駛員一側的車門卡住,但所幸無人受傷。
另一輛車離開了現場。但一名嫌疑人被事後抓獲,法庭記錄顯示,此人因開車槍擊和非法持槍獲刑87個月監禁。
奧圖爾指出,從警察們被槍擊到他們還手之間有大約6秒的時間差。證據顯示警察們有理由人們他們當時面臨「緊急死亡威脅」,儘管槍擊來自另一輛他們沒有看到的車。
但OPA主席墨菲並沒有找到足夠的證據能證明警察們有合理根據認為來車中的任何人對他們有生命安全威脅。所以,墨菲給出的建議是警察們違反了警局條例中使用致命武器的規定,應處以每人15天的停職停薪。
這次事件得到了極度不同尋常的回應。警局行政副局長卡門·貝斯特(Carmen Best)、助理巡邏局長史蒂夫·威斯克(Steve Wilske)和南區警長邁克·華世博(Mike Washburn)共同撰寫檄文聲援奧圖爾,對抗OPA的調查結果。他們表示警局尊重OPA所做的工作和處理事件的嚴謹態度,但他們對此事持不同觀點。「在警察們聽到、感受到子彈從他們頭頂飛過的那一刻,一輛車從槍聲來的方向沖他們迎面駛來。」他們這樣寫道。奧圖爾等人的結論是警官們的行動是合理且符合警局規定和公共安全守則的。警官們當時不得不做出一個「即時決定」來保護自己和當時正接受審訊的無辜群眾的性命。而根據她自己做警察的經歷,她當時也會採取同樣的行動,警局副局長、助理巡邏局長和其他的警局長官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