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学校恐违州宪法 华州大法官将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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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最高法院于周二聆听特许学校是否违反了州宪法。金郡的高等法院法官珍‧瑞雪尔(Jean Rietschel)于去年十二月发现部份的新法律是违宪的。她决定将焦点关注在将纳税人的钱用来支付特许学校的运作是否是合于法律的。

华盛顿最高法院于周二聆听特许学校是否违反了州宪法。

金郡的高等法院法官珍‧瑞雪尔(Jean Rietschel)于去年十二月发现部份的新法律是违宪的。她决定将焦点关注在将纳税人的钱用来支付特许学校的运作是否是合于法律的。

根据期待在明年秋天在华盛顿州将重新开学的9间特许学校的人来说,这些纳税人税金是否可以用在特许学校的运作,将是决定特许学校能否成功的关键。而华州第一间特许学校──第一首席学者学校(First Place Scholars),则是已经在今年秋天开幕招生。

两造双方都要求跳过诉讼期,直接让高等法院直接审理裁决此案件。他们的主张都已经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写明在他们所呈交给法庭的陈情书。

保尔‧罗伦斯(Paul Lawrence)是代表联合同盟提起诉讼,他将他的重点放在华盛顿州宪法第九条关于教育为政府「至高无上的责任」。宪法也提到,州经费应该用来支持「普遍的学校」──亦即,这些学校是开给所有小孩子,提供单一基本教育,并将受纳税人的监督。

罗伦斯认为华州目前所谓的特许学校的法律(亦即于2012投票通过的法律),基于以下几点,基本上已偏离上述所谓的宪法的要求了。一,这些特许学校并不需要被纳税人监督;二,特许学校不需要遵照适用于其他普通学校的法规,像是根基本教育有关的法规;三,新的特许学校的法案改变了地方政府征税方面的税务规则。

由罗伦斯代表提起诉讼的联合同盟,其成员包括了华州教师公会(the state teachers’ union)、华州学校行政人员团体(a group of Washington school administrators)、妇女投票者团体(the League of Women Voters)、多种族关怀中心(El Centro de la Raza),以及其他的父母、小孩和学校的支持者。

合议庭法官同议原告陈述,认为特许学校确实不像是普遍校学校一样,而且应该禁正获得宪法规定的有限资金的挹注。但瑞雪尔不同意他们所提出来的另一个关于特许学校违宪的部份,因此她尚未停止特许学校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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