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將車輛易主的車主,需留心車輛所有人是否已即時更名,否則520浮橋過橋費依然會向上手車主徵課。
近期將車輛易主的車主,需留心車輛所有人是否已即時更名,否則520浮橋過橋費依然會向上手車主徵課。
目前,華州已接獲89件上手車主尋求法律途徑,希望有關當局能免除這些不應由他們支付的過橋費及罰款之案例。
其中一位苦主毛琳.歐哈根(Maureen O’Hagan)稱其於2月賣出一輛二手的福斯汽車(VW sedan)但未即時將車輛所有人變更為新名,而新車主在買車之後,多次來回520浮橋。由於歐哈根並未在車內裝上「Good to Go電子收費通行證」,故在不久後,便收到7.40元的過橋費帳單。
歐哈根向當局提出相關報告,希望能撤消帳單,然而經過有關單位調查卻顯示,買主還未提交更換車主所有人的申請,因此在政府的各項資料庫裡車輛依舊是在上手車主名下。
歐哈根在收到過橋費帳單之後,一共打了四通諮詢電話,亦自掏5元上網申調車輛記錄,然而80天後,州政府依然向歐哈根收取40美元過橋費逾期未邀罰款。
她無奈的表示:「一切申訴截至目前都還未有結果,早知如此,當初只要邀納最初的7元帳單就好。」
華州執照管理局(Washington state Department of Licensing)發言人布來德.班非爾(Brad Benfield)則指出:「這種情況是人人都會發生的,因此賣買主雙方不可忽略車輛更名問題。」
班非爾建議:賣方應陪同買方一同前往鄰近執照中心,確定買方已提交車輛所有人更名申請。而賣方亦應保留一份申請資料,已避免此類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