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編譯)有17個州的車輛排放標準與加州制定的規則掛鉤,因此,多州面臨著是否遵循加州最嚴格的新規則的重大決定,該規則要求所有新的轎車、皮卡和SUV,在2035年之前必須是以電動或氫作為驅動能源。
根據《清潔空氣法》,各州必須遵守聯邦政府的指定的汽車排放標準,除非它們至少部分地選擇遵循加州更嚴格的要求。
其中,華盛頓州、馬薩諸塞州、紐約州、俄勒岡州和佛蒙特州預計將採用加州對新的汽油驅動車輛的禁令。科羅拉多州和賓夕法尼亞州是可能不會採用新標準的州之一。明尼蘇達州的法律依據比較模糊,該州的「清潔汽車」規則一直是一個政治雷區和法律鬥爭的主題。與此同時,弗吉尼亞州的共和黨人正在反對該標準。
明尼蘇達州汽車經銷商協會說,它對州和聯邦法律的解讀是,加州的新規則在該州將自動生效,而且協會在法庭上就此事進行訴訟,試圖阻止禁令。
貿易集團主席斯科特‧蘭伯特(Scott Lambert)說︰「現時電動車技術使得車輛在寒冷的天氣裡表現不佳。我們並不都住在南加州。」
明尼蘇達州污染控制局的官員表示,該州將不得不啟動一個全新的規則制定過程,以採用加州的變化。而在法庭文件和立法聽證會上,官員們說他們現在不打算這麼做。
州長蒂姆·沃爾茲(Tim Walz)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不是加州。明尼蘇達州有自己的計劃。」他稱明尼蘇達州的計劃是「為消費者增加而不是減少選擇的聰明方法。我們的首要任務是降低成本,增加選擇,以便明尼蘇達人可以駕駛適合他們的任何車輛。」
俄勒岡州的監管機構正在就是否採用加州的新標准在9月7日之前聽取公眾意見。而民主黨州長賈里德·波利斯(Jared Polis)領導的政府表示,科羅拉多州的監管機構採用了加州的舊規則,但決定不會遵循加州的新規則。
科羅拉多州能源辦公室在一份聲明中說︰「雖然州長贊同迅速轉向電動汽車的目標,但他對要求在某期限後,只能出售電動汽車持懷疑態度,因為技術正在迅速變化。」
賓夕法尼亞州的監管機構僅部分採用了加州的舊標準,並表示他們不會自動遵循其新規則。在民主黨州長湯姆‧沃爾夫(Tom Wolf)的領導下,賓夕法尼亞州去年開始了與加州規則完全一致的監管程序,但後來放棄了。
根據去年通過的立法,弗吉尼亞州已經走上了採用加州規則的道路,當時民主黨人完全控制了弗吉尼亞州的政府。但目前控制州眾議院的共和黨人和共和黨州長格倫∙楊金(Glenn Youngkin)表示,他們將推動解除該州與加州的相關掛鉤。
明尼蘇達州的汽車經銷商正試圖使他們州的現行規則,以及他們可能會收緊以納入加州的新限制,成為秋季選舉的一個議題。蘭伯特說,立法機構和州長辦公室的控制權有待爭奪,經銷商希望說服2023年的立法機構收回這些規定,除非他們首先在法庭上獲勝。
去年,在沃爾茲的支持下,明尼蘇達州污染控制局通過行政規則的製定採用了加州的現有標準,當時與共和黨立法者進行了激烈的鬥爭,他們對立法機構被排除在決策之外感到不滿。議員們甚至試圖扣留明尼蘇達州環境機構的資金,但未獲成功。
沃爾茨和他的政府將明尼蘇達州的清潔汽車規則說成是一種相當輕鬆的方式,以增加電動汽車的供應,幫助該州實現其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該規則旨在從2025年的車型開始增加電池驅動和混合動力汽車的供應,要求製造商遵守目前生效的加州低排放和零排放汽車標準。
蘭伯特說,該州的汽車經銷商並不反對電動汽車。他們目前佔明尼蘇達州新車銷售的2.3%,他預計消費者的興趣將繼續增長。但他說,電池驅動的車輛在寒冷天氣中的續航能力下降,使其在北部各州的吸引力下降。他說,明尼蘇達州的規定已經威脅到經銷商,他們的電動車數量超過了客戶的購買量,而採用加州的禁令會使情況變得更糟。
根據蘭伯特的解讀,根據聯邦法律,各州要麼完全採用加州的規定,要根據蘭伯特的解讀,根據聯邦法律,各州要么完全採用加州的規定,要麼遵循不那麼嚴格的聯邦排放標準。他說,他們不能從各自的部分中挑選。他表示,這實際上意味著在明尼蘇達州,從2035年的車型開始,新的傳統燃料汽車的銷售將被「禁止」。
蘭伯特的協會已經在明尼蘇達州上訴法院與明尼蘇達州現有的清潔汽車規則進行了鬥爭,它的請願書預見到加州在上個月底宣布進行改革。一個關鍵的問題是,「未來對納入加州法規的任何修正是否會自動成為明尼蘇達州法規的一部分」,正如經銷商所爭論的那樣。
明尼蘇達州污染控制局的律師斷言,他們不會這樣做,並要求法院駁回訴訟。明尼蘇達州污染控制局專員卡特里娜·凱斯勒(Katrina Kessler)幾個月來提出了類似的論點,包括去年3月在一個持懷疑態度的州參議院委員會面前。
明尼蘇達州環境宣傳中心的首席戰略官艾倫·克萊姆茲(Aaron Klemz)承認,法律領域令人困惑。他說,目前還不清楚他的團體是否會最終會推動明尼蘇達州政府效仿加州的新禁令。
克萊姆茲說︰「我們還沒有對加州的規則做足夠的分析,不知道我們是否會在明尼蘇達州採用其。」他指出,其他因素也在可起作用,包括拜登總統最近簽署的《減少通貨膨脹法》中對電動汽車的激勵措施,以及一些主要汽車製造商聲明的全電動化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