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女遭夫家施暴虐待 施暴者无罪释放 阿富汗童婚严重 女权团体大力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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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的12岁少女撒哈.古儿遭夫家凌虐、施暴者却遭无罪释放的事件,已经引起阿富汗群众譁然。此一家暴案不仅让许多阿富汗的女性群起抗议,也让童婚议题再度引起国际关注。

阿富汗的12岁少女撒哈.古儿遭夫家凌虐、施暴者却遭无罪释放的事件,已经引起阿富汗群众譁然。此一家暴案不仅让许多阿富汗的女性群起抗议,也让童婚议题再度引起国际关注。

古儿12岁时嫁给年长的丈夫,一进门就饱受夫家凌虐。2012年,警察发现她被囚禁在地窖,全身布满菸烫的疤痕,头发几乎被拔光,指甲也被婆婆拔掉。如今已被妥善安置的她,心中的伤痕仍无法抚平。本月9日,夫家的人被无罪释放,威胁要取古儿性命,引起轩然大波。目前阿富汗总统已出面连络女权团体,将保障古儿安全。

古儿受虐事件让阿富汗女权团体群起上街抗议,除了捍卫女性的权益也大力抨击童婚习俗对女性受教权的限制,及对身心发展所造成的伤害。童婚习俗在伊斯兰教及印度教国家并不罕见,在《古兰经》中,并没有规定女性适婚年龄,在阿富汗甚至有一句俗谚:「当你摘下帽子朝前面的女孩扔去,她若没有倒下,就表示可以结婚了。」

《摩奴法典》中则清楚写道:「30岁的男人应同12岁的幼女结婚,24岁的男人应同8岁的女孩结婚。」这些过时教义常遭保守派人士误用,让女性小小年纪步入婚姻枷锁。他们认为年轻的女孩比较容易管束,也是女方家庭脱离贫穷的捷径。

然而除了丧失美好童年、无法正常受教育之外,童婚制度也让年轻的新娘身心严重受创。年幼的少女在发生性行为或生产时容易造成下体撕裂伤,导致不孕或甚至丧命。2010叶门一名13岁少女埃尔姆在与丈夫行房时造成性器官撕裂,失血过多而死。另外,小新娘也常遭夫家虐待,轻则打骂,重则遭泼硫酸、割鼻毁容。

根据美国人口研究机构,全球每年约有1400万名女性在18岁前结婚;在发展中国家,15至19岁少女主要死因是分娩并发症。国际妇女研究中心的主任苏占尼则指出,若能降低10%的童婚率及能直接减少70%孕妇死亡率。

近年来,国际人权组织正积极游走世界各国,保护深受童婚制度伤害的女童,并大力谴责童婚制度对女性的伤害。除了南非精神领袖曼德拉于2011年成立人权组织,对抗爱滋及贫穷,并帮助女童脱离婚姻枷锁,目前全球还有近200个非政府组织致力于女童的保护及童婚制度的废止,希望能让女性能有健康,幸福的人生。

阿富汗现行民事法典规定,女性法定婚龄为16岁,而男性法定婚龄为18岁。据此推断,如果女性小于16岁,男性小于18岁,则可以被视为「童婚」。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组织和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2008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阿富汗婚姻中,有57%的婚姻一方不满16岁。在访查的200名童婚的受害者当中,40%的女孩在10岁至13岁之间,32.5%在14岁,另有27.5%则是15岁。

阿富汗的《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法律规定,如果一名男子与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女子结婚,视情况将被处以至少2年的监禁。在女方要求下,可以解除婚约。阿富汗民事法典第70款规定,除非男子达到18周岁,女子达到16周岁,否则,他们的婚姻将被视为不合适。第71款规定,如果结婚女方的年龄小于15周岁,这样的婚姻将不被批准。然而,在实际生活当中,童婚现象在阿富汗相当普遍。

多年的战争使阿富汗的经济和发展遭受严重破坏,尤其是在偏远地区,一些家庭有时候迫于生计,自愿将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卖给」有钱人家,而娶比自己小的女孩作为妻子在偏远地区已经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风俗。伊斯兰教法规定,婚姻双方必须基于同意的基础之上。在女孩尚不具备足够判断能力的前提下,将她嫁给比自己年龄大好多的成年男子,在本质上是侵犯了女孩的合法权益,应该付诸法律手段,但由于阿富汗战后的各项制度尚在起步,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有待完善,而长久以来阿富汗的女性权益遭到忽视,因此,童婚现象的消亡恐怕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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